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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妇女联合会

日期:2025-08-01 11:02    来源:南漳县妇女联合会      字体:[         ]   关闭窗口

一、机构名称

    南漳县妇女联合会  联系方式:0710-5231136

二、办公地址及时间

    南漳县水镜大道616号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机关职能

    基本职能: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主要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的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团结、动员 、组织妇女群众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 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 难点问题, 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草案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基层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7、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领导分工:

李海英(党组书记、主席):主持妇联全面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唐陈荣(党组成员、副主席):负责县妇女儿童全面工作,组织发展部,家儿部、权益部,办公室,抓好机关老干部、工会、妇委会、团支部、驻村驻企帮扶、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黄付琛(挂职副主席):负责文化宣传活动,协管妇女思想引领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刘孝华(兼职副主席):负责群团工作,协管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赵   青(兼职副主席):负责农业领域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协管妇女发展和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耿   辉(兼职副主席):负责公益、社会领域的妇女工作,协管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机构设置:

1、办公室

廖琴琴: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全欣欣:协调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家庭儿童事业的发展,做好贫困女童帮扶工作。

3、组织发展部

李根:负责组织发展部日常工作、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