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县供销社 > 财政公开日期:2024-09-20 10: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供销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南漳县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漳县供销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以上9个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南漳县供销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南漳县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漳县供销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是为“三农”服务的经济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主要负有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工作;
(2)协调管理全县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产品的收购、供应、调拨、储备工作;
(3)行使本级社有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4)协调全县供销社之间的经济合作,指导全县供销社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
(5)指导全县供销社基层网点建设、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积极开展市场预测分析,提供市场商品信息;
(6)负责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的工作,保护全县供销社的财产权益,保障其组织的完整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漳县供销社机关内设“三科二室”,即:
经济发展科-负责经济业务发展工作
财务资产科-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人事科-负责政工人事工作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监事会-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三、人员情况
2023年度供养人员人员47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24人;遗属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三支一扶”人员2人;地搭工5人;门卫1人。
第二部分 南漳县供销社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9张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0.8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3.13万元,下降34.58%,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退休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和支出;二是减少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拨款和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61.2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3.12万元,下降35.39%,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退休人员减少财政拨款;二是减少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41万元,占本年收入88.1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30.85万元,占本年收入11.8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70.8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3.58万元,下降33.0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退休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减少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70.8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0.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2.12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退休人员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二是减少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41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2.12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退休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二是减少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单位2023年和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0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2.12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退休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二是减少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99万元,占总支出的13.02%;
2.卫生健康支出(类)6.98万元,占总支出的3.03%;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80.01万元,占总支出的78.13%;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42万元,占总支出的5.8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4.6万元,支出决算为23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61%。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和抚恤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年初预算为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3名退休人员,增加一次性退休补贴和职业年金做实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78万元,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3名退休人员,减少医疗保险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0.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发放奖励性补贴等增加工资奖励性补贴支出;二是按照安可替代要求,购置办公设施设备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3名退休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04万元、津贴补贴24.52万元、奖金50.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8万元、住房公积金13.42万元、退休费12.34万元、生活补助0.95万元、抚恤金16.52万元。
公用经费2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2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1.76万元、邮电费1.81万元、差旅费2.55万元、维修(护)费0.53万元、租赁费3.27万元、会议费0.85万元、劳务费1.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7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0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公”经费为零因为未使用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漳县供销社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82万元,增长30.83%。主要原因是:按照安可替代要求,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漳县供销社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用很少的经费完成本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即完成了本年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供销社下达的各项经济及综合改革指标任务,主要包括年初预算数235.25万元,执行数2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1%。执行率大于100%原因在于财政追加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无预见性。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其他需说明事项无。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南漳县供销社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0个。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健全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为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科学规范推进,拟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以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流程,保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推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
一是全面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工作。项目预算申请审批时填报详细绩效信息,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同时,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明确项目实施执行主体,保障实现绩效目标。
二是扩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范围。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监控范围,定期采集项目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相关规程,在科学设定绩效评价指标的基础上,依据指标实现程度对项目实际绩效水平进行评分评级。
四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得到进一步加强。针对评价项目,提出结果应用的相关建议,反馈到相关业务部室,促进增加支出管理,加强了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执行、预算编制中的作用。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