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县供销社 > 财政公开日期:2021-02-03 11:4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供销社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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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漳县供销社2021年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 南漳县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漳县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漳县供销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是为“三农”服务的经济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主要负有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工作。
(2)协调管理全县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产品的收购、供应、调拨、储备工作。
(3)行使本级社有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4)协调全县供销社之间的经济合作,指导全县供销社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
(5)指导全县供销社基层网点建设、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积极开展市场预测分析,提供市场商品信息。
(6)负责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的工作,保护全县供销社的财产权益,保障其组织的完整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县政府“三定方案”的要求,县供销社机关设有“三科二室”等五个科室,即经济发展科、财务资产科、人事科、办公室和监事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编制
根据县政府“三定方案”及编办的核定,县供销社机关人员定编14人,截至目前机关实际供养人数53人,其中在职15人、退休21人、遗属2人、地搭工6人、公益性岗位6人、门卫1人、三支一扶2人。
第二部分
南漳县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县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包括:
(一)收入。2021年预算有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两项收入,总计319.13万元,同比增加55.35万元,增长20.98%。
(二)支出。2021年预算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四项支出,总计319.13万元,同比增加55.35万元,增长20.98%。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预算收入31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66万元,占比53.16%;其他收入149.47万元,占比46.84%。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预算支出31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13万元,占比84.33%;项目支出(“新网工程”建设工作经费)50万元,占比15.67%。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与同期相比,县供销社2021年预算收入增减变化:
(1)财政拨款收入169.66万元,同比减少12.11万元,下降6.66%。
(2)其他收入149.47万元,同比增加67.46万元,增长82.26%。
与同期相比,县供销社2021年预算支出增减变化: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万元,同比减少3.56万元,下降16.59%。
(2)医疗卫生支出8.24万元,同比减少3.16万元,下降27.72%。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6.3万元,同比增加60.8万元,增长28.21%。
(4)住房保障支出16.69万元,同比增加1.27万元,增长8.23%。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财政拨款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均为16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支出均为159.66万元,占比94.11%;项目支出拨款收入、支出均为10万元,占比5.89%。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6万元,占比94.11%;项目支出(“新网工程”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占比5.89%。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66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
(2)卫生健康支出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
(4)住房保障支出16.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无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预算政府采购资金5.00万元,计划购置电脑6台。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机关运行预算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95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1万元、维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1.35万元、福利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0.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0.3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占用1587.6平方米办公楼和150平方米伙房等国有资产,其中:办公楼自用面积390平方米、业务用房562.6平方米、出租235平方米、闲置400平方米。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预算“新网工程”建设工作经费收支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万元,实行预算绩效考评后拨款。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县供销社2021年无政府债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四部分
南漳县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上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