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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日期:2025-04-24 10:30    来源:南漳县供销社      字体:[         ]   关闭窗口

南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一、机构名称

南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漳县城关镇卞和路151-1 ; 电话: 0710-5231463 , 邮政编码: 441500

三、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工作。

(2)协调管理全县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产品的收购、供应、调拨、储备工作,审批烟花爆竹专营的销售和废旧物资回收特种行业经营资格。

(3)行使本级社有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4)协调全县供销社之间的经济合作,指导全县供销社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

(5)指导全县供销社基层网点建设、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积极开展市场预测分析,提供市场商品信息。

(6)负责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的工作,保护全县供销社的财产权益,保障其组织的完整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领导分工  

魏祖华  党组书记:主持县供销社党组全面工作。

张  强  主任:主持县供销社政务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鲁 青  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科技创新、档案管理、保密、网络安全、计划生育、城建城管、政工人事、监事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监事会办公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黄  琴  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供销社综合改革、安全生产、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防汛抗旱救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共同缔造、乡村振兴(驻村)、机关财务管理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科、财务资产科。联系基层供销社和社属县直企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内设机构

财务资产科、办公室、人事科、经济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