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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漳县委宣传部基本情况

日期:2025-02-05 12:10    来源:       字体:[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委宣传部

一、机构名称

中共南漳县委宣传部

二、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县委宣传部设城关镇万山街175号

办公电话:0710-5231326

三、机构职能

县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决策部署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决策、措施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国防教育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县新闻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全县新闻队伍建设,领导、指导和协调全县对上对外宣传工作,并积极做好对上对外新闻报道;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全县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五)积极推进和发展先进文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民间民俗文化,繁荣群众文化,协调、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充实的精神食粮;组织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县全民阅读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新闻出版单位的服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组织协调古籍出版规划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县电影行政事务,统筹协调全县电影放映工作。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承担县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统筹协调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各镇(区)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九)对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政策指导。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县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十)组织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机构

县委宣传部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宣教股、理论股、新闻外宣股、出版版权印刷股、文艺文改股、网络安全与舆情信息股、文明创建股。

五、领导班子分工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杜琛同志: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运前同志:协助部长负责县委宣传部日常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工作、招商引资、机关、干部人事等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秦华同志:协助部长分管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党员教育、“扫黄打非”、出版版权印刷等工作;具体分管理论股、出版版权印刷股。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俊同志:协助部长分管新闻宣传、互联网信息管理、舆论引导、文化产业、文艺文改、电影放映等工作;具体分管新闻外宣股、网络安全和舆情信息股、文艺文改股、网络安全和信息中心工作。

四级调研员王学锋同志:协助部长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国防教育、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工作;负责县文明办全面工作;具体分管宣教股、文明创建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