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县委组织部 > 基本情况日期:2025-11-03 10:48 来源:南漳县委组织部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一、机构名称
南漳县委组织部
二、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漳县城关镇万山街175号; 联系电话:0710-5232603
三、机构职能
(一)研究、指导和督办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农村、社区、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建工作。
(二)负责组织全县党内主题教育等活动;负责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负责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四)负责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宏观管理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负责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负责选调生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办理全县市委管理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办理任免、工资、退休等审批工作;负责县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股级干部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负责挂职(包括上挂下派)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指导、协调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等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信息数据化建设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宏观管理,落实中央、省、市干部调训、点训工作;负责组织县委管理干部和相关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县人才管理、指导、引进及服务工作。
(十)负责干部日常监督和选拔任用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出境)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协助上级党委做好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乡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实绩考核、奖励工作;负责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励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退(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管理老年活动组织;负责研究制定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总结推广老干部工作经验;负责落实全县退(离)休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抓好退(离)休干部政治、思想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党建网站及组织系统相关媒体平台的整体规划,对外发布有关党建信息,做好内部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和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十四)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领导分工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党校校长、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方军: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唐大海:协助部长负责县委组织部日常工作。负责党政干部工作,分管党政干部股。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 于振军:负责县纪委监委派出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工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 邵 剑:负责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公务员综合管理、干部监督、教育培训工作,分管综合考评办、公务员管理股、干部监督股(干部举报中心)、干部教育培训股。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机关党委书记、主任 李道立:负责编办日常工作。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鲁自能:负责部机关管理、调研宣传、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以及驻村、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办公室、调研股、工会、离退休干部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驻村工作队。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魏遵超:负责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电教、人才、干部档案和公务员信息化工作,分管组织一股(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工作办公室)、组织二股(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三股、机关党建股、电教中心、人才办、信息数据管理股。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内设机构
办公室、调研股、组织一股(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组织二股(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三股、机关党建股、党政干部股(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工作办公室) 、综合考评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人才工作办公室、干部教育培训股、干部监督股(干部举报中心)、信息数据管理股、离退休干部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