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5-09-12 15:4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目 录
第一部分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担负城区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履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绿化建设、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的审批及城市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职责;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属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二级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绿化养护科。
现在册人员46人,事业在职在编13人,在职无编(地搭工)7人,辅助性岗位2人,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59.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9.9万元,增长46.9%,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支付了以前年度未结清的城区节点黄土裸露治理、丹阳大道林荫路改造、南漳县创国家园林县城绿地系统修编等8个项目费用的部分尾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159.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9.9万元,增长4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3万元,占本年收入8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22.79万元,占本年收入1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15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6.41万元,增长46.4%。其中:基本支出426.06万元,占本年支出36.9%;项目支出729.54万元,占本年支出6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3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4.03万元,增长139.7%。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支付了以前年度未结清的城区节点黄土裸露治理、丹阳大道林荫路改造、南漳县创国家园林县城绿地系统修编等8个项目费用的部分尾款。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2.7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0.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增加了以前年度未结清的项目费用的部分尾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61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43.6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绿化养护经费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而2024年度的绿化养护经费列入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0.43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支付了以前年度未结清的城区节点黄土裸露治理、丹阳大道林荫路改造、南漳县创国家园林县城绿地系统修编等8个项目费用的部分尾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92.7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2024年度人员工资及支付以前年度未结清的项目费用的部分尾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6万元,支出决算为5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06.6万元,支出决算为5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数里面只有人员经费的预算,而2024年度实际收支了以前年度未结清的项目费用的部分尾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43.61万元,本年支出443.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443.61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及公园内公共设施修缮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76.9%。决算数较上年减少且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上年无差异。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上年无差异。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76.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本年度项目少,相对应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樊城区森林园林机械经营部,接待主要是为了开展城区绿化病虫害防治工作。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是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二级单位,属于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4.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4.1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巡逻专用车;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92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评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切实抓好了年度预算执行,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单位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2024年度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1.2024年城区绿化养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3.61万元,执行数为443.6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维护城区主次干道行道树的正常生长,对城区道路绿带及公共游园、小绿地进行植物修剪整形、清脏除杂、病虫害防治、植物叶面冲洗、绿带、绿地配置树刷白等常规性养护作业,确保绿植成活率,确保景观效果,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城区公共绿地节点绿化补植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补植乔木、球类植物及色块色带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有效填补了绿化空缺,确保了城市景观,提升了城市形象。
3.城区节点黄土裸露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3万元,执行数为18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栽植乔(灌)木、色块色带、铺植草皮,填补了绿化空缺,提升了城市绿化面积和品质,改善了生态环境。
4.南漳县创国家园林县城绿地系统修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37万元,执行数为87.3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改善生态环境、城市景观得到提升,为我县创国家园林县城打基础。
5.丹阳大道林荫路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91万元,执行数为76.9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绿化改造及增植栾树,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美化了城市景观,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
6.建设大道沿线拆违区域环境整治增绿补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对建设大道沿线绿化改造,绿带播种四季草花2800㎡,美化了城市环境,增强城市的整体形象。
7.利美大道绿化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2万元,执行数为13.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对凤凰大道—建设大道绿化改造,绿化面积得到增加,提升城市的美观度,改善空气质量,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
8.城区绿化补植及绿化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补植树木及行道树池补种葱兰,填补了绿化空缺,使得城市景观更加丰富多彩。
9.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万元,执行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对城市绿地专项规划,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为创国家园林城市打基础。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单位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本年度园林中心积极编报绩效目标,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做好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2024年度未安排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4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为五部分,分别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科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两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分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两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科目分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科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两部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分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两部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部分。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六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