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1 09:54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林、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如有违反,责令予以清理或者清除,可以并处警告、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