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简介 > 内设机构日期:2025-03-28 16:01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机构名称:公用事业管理股
机构地址:南漳县玉印路14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除外节假日)
电话:0710--5236116
负责人:杨静超
机构职能 :
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规章负责城市道路占用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城区道路设置的停车场(城区临时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疏导点设置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和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城市道路、排水、桥涵、照明、泵站、管廊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以及城市亮化美化工作;具体负责市政管理类行政执法活动的统一指挥、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县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城市公用事业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拟订城市绿地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管理类行政执法活动的统一指挥、指导和组织协调;编制和实施园林绿化发展计划;指导园林绿化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评价和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据行业标准拟订广场(游园)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园、广场举办相关活动的审核、协调等工作;负责公园、广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同时承担城管系统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及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管系统的户外广告、占用城市道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所有行政许可工作统一归口由局公用事业股;负责与行政审批局的对接及城管窗口的管理、协调工作。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水镜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号:鄂ICP备10210313号-14 鄂公网安备:420624020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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