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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5-12-11 09:02          字体:[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011158671/2025-3446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5-12-11
标题: 南漳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整改情况公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南漳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通过市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验收,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襄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较低。襄阳市市政新材料有限公司是襄阳城区唯一一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150万吨,2022年实际资源化利用量仅9400吨,不足设计能力的1%。

二、整改目标

对照“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多措并举,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到“十四五”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2%。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处置核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鼓励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通过资源化处置方式循环利用建筑垃圾。

(二)加快项目建设,合理布局设施。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尽快投产运行,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采取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实现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强化执法监管,运用好智慧监管平台,将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纳入信息平台监管,依法查处随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四)积极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的运用,进一步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定期发布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指导价;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加强质量监管;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和磷石膏产品推广应用情况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之一。

四、整改完成情况

措施1完成情况:狠抓审批管理,制定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制度,确保“凡出土、必备案”。同时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督促优化施工方案、处置方案,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截至目前,已完成3起建筑垃圾备案工作。

措施2完成情况:新建资源化利用厂一个(南漳县中胜合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建材产业园),设计年处理能力50万吨。目前第一条生产线正在运行,第二、第三条生产线正在积极调试。

措施3完成情况:已将城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纳入城管智慧信息平台进行监管,目前四个在建工地已安装监控设备;我县目前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1处(沙河村),设计总容量59万吨,同时对城区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车辆冲洗、平厢密闭运输要求,对不按要求执行的进行整改,目前共行政处罚5起,责令现场整改15处。

措施4完成情况:积极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的运用。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211—20251224日十个工作日)向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反映联系人:张羽联系电话:0710-524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