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决算日期:2026-01-20 15: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05920 | 分类: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1-20 | ||
| 标题: | 南漳县财政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财政部门预算表和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财政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相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县级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镇(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2、拟订本级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并指导和监督执行。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3、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预算调整和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政府性基金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收费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6、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开展重点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以及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农业、工商贸易、公共和其他支出。
10、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1、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县政府债券的举借、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督国债市场。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县会计师事务所和县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村级财务会计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4、负责拟定和执行全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调查研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重大问题以及国有资本金分布状况;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和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提供有关信息,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负责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15、制定落实全县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负责财政信息网络化建设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依据《南漳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发[2019]26号)和县编委会的有关文件要求,县财政局设21个内设机构(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股、法规税政股、预算股、国库股、政府债务管理股、行政政法股、科教和文化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产业发展股、农业股、投融资管理股、国际金融股、预算绩效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股、信息股、离退休干部股、政策研究室。除财政局本级外纳入财政部门统一核算的事业单位有5个: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财政信息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预算编审中心、国有资产发展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财政部门预算包括:财政局本级预算和所属8个事业单位:县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县农村财政服务中心、县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县财政财务评价中心、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县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县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财政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财政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财政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4363.03万元,与2025年收支总预算4135.37万元相比增加了227.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局机关今年增加了预算一体化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费预算;二是人员工资正常提标,人员经费增加。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财政部门2026年预算收入4363.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4103.68万元,占94.06%,其他收入16.8万元,占比0.39%;上年结转242.55万元,占5.56%。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财政部门2026年预算支出436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7.34万元,占71.22%;项目支出1255.69万元,占28.78%。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财政部门2026年预算收入4363.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4103.68万元,占94.06%;其他收入16.8万元,占0.39%;上年结转242.55万元,占5.56%。财政部门2025年预算总收入413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3851.09万元、其他收入10.6万元、上年结转273.67万元。与2025年相比2026年预算增加227.6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今年增加了预算一体化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费预算;二是人员工资正常提标,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财政部门2026年预算总支出436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7.34万元,占71.22%;项目支出1255.69万元,占28.78%。财政部门2025年预算总支出413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7.9万元,占70.8%;项目支出1207.47万元,占29.2%。与2025年预算总支出数相比2026年增加227.6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今年增加了预算一体化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费预算;二是人员工资正常提标,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财政部门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10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99万元,占70.38%,项目支出1215.69万元,占29.62%。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51.09万元相比增加了252.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局机关今年增加了预算一体化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费预算;二是人员工资正常提标,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财政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99万元,占70.38%,项目支出1215.69万元,占29.62%。
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支出309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7.0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项目支出1215.69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业务管理经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专项经费、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管理维护经费、党建招商工作经费、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培训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基本支出689.41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等支出。
3、医疗卫生基本支出120.18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卫生支出。
4、住房保障基本支出201.32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8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3.28万元,占90.14%;公用经费支出284.7万元,占9.86%。按经济分类:一是工资福利支出2251.49万元,主要是用于财政部门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84.7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8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退休人员统筹待遇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财政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财政部门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38万元,单位自筹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32万元,单位自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5年“三公”经费61.7万元相比减少了8.7万元,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三公”经费预算逐年减少。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2026年财政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资金32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57万元,增加了1.1%。增加的主要原因:2026年有社保资金管理系统项目经费预算。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90万元,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各单位购置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及办公用品采购等;服务类政府采购235万元,主要是用于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等软件服务费。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6年财政部门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8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为:办公费32.37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7.62万元,电费23.4万元,邮电费12.6万元,物业管理费9.33万元,差旅费15.84万元,维修(护)费5.37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25.5万元,劳务费3.2万元,工会经费29.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69.13万元,税金及附加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34万元。与上年299.17万元相比减少14.47万元,减少4.84%。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财政局机关2025年末资产合计211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0.05万元,固定资产1944.97万元。2025年末,财政部门土地证证载面积1.12万平方米,应急车辆1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要求,财政部门对2026年部门整体和各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财政预算资金覆盖面100%;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细化绩效目标,增强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执行过程中,绩效监控遵循“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责任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绩效监控和评价结果,及时调整预算安排,指导以后年度预算编制。
2026年财政部门已批复财政业务管理经费151.8万元,主要用于规范财政业务办理质量,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监管;国资监管经费37.8万元,主要用于国资监督管理经费;预算绩效评价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费;政府投资评审经费157.5万元,主要是政府投资评审项目支出;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系统运行费3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保资金系统运行维护费;预算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费180万,主要用于支付预算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费;国库改革经费385.28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改革项目支出;政府采购经费16.7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项目支出;会计服务经费33.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会计服务费;一体化系统经费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一体化系统非税模块系统建设、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维护和征收系统维护支出;财政监督检查及办案经费35.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及办案支出;农村财政管理业务经费36.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财政业务管理支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专项业务经费5.67万元,主要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支出;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经费67.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干部培训支出。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对收入和支出各科目进行名词解释,支出功能科目名称和编码详见附表,由各部门选择自己所属部门的科目名称逐项填列,并进行解释。与附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中所涉及的科目名称和编码相一致。)
第四部分 2026年财政部门预算表和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