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日期:2024-11-05 10:11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月报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10月预算执行监控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
(一)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加强各业务股室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及支付等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截至10月底,我县共收到中央重点项目专项资金90968.2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9677.23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1023.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267.76万元,我们已进行分配下达85084.95万元,分配进度93.5%。
截至10月底,我县中央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5207.02万元、支付进度为60.7%;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8174.63万元、支付进度为84.5%;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2862.98万元、支付进度为60.4%;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169.4万元、支付进度为40.6%。
(二)典型案例。
我县累计预警683条:市县财政部门直达资金超过30日未分配下达12条;疑似违规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支出等方面的支出357条;疑似通过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拨作支310条;疑似违规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4条。已全部认定、整改完毕。
我县疑似违规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320条,涉及金额318.56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将公用经费等支出拨入个人账户。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多,分布范围广,大部分属农村学校,为了方便,学校急需支付的水、电费、零星购物等费用由报账员先垫付,报账后直接转入报账员个人账户;二是大部分农村集镇商户没有对公账户,都是以商户个人姓名注册账号,学校采购商品后只能拨入个人账户;三是农村学校日常零星维修或劳务都在在当地请民工施实,拨账时也只能打入个人账户;四是学校教职工外出培训、学习等报销的出差费用支付个人账户。
我们要求单位逐笔核实,分类说明后上传附件,及时整改并在今后的执行中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三)有关意见及建议。
下一步,我们坚持把专项整治行动与财政服务新发展格局,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与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财经制度,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二、“三公”经费执行监控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全县下达“三公”经费指标2311.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30212)7.65万元、公务接待费(30217)1372.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849.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091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1013)81.6万元。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南漳县“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30212)0.94万元、公务接待费(30217)8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612.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091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1013)63.98万元。
(二)典型案例。
自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增加支出监控、三公经费统计表功能以来,我县以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事前、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反馈的功效,定期利用三公经费超支统计表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截至2024年10月31日,我县未出现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未出现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三)有关意见及建议。
下一步,我们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从严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长期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与支出进度挂钩,切实从源头上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和差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接待批次和接待规模,从严开展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活动。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审核,严格执行相关支出标准,严禁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
三、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资金
截至10月底,我县2024年共收到救灾资金730万元,其中:农业防灾减灾资金63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万元。我们已进行分配下达730万元,分配进度100%。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我县共拨付救灾资金386万元,执行进度为52.88%。其中为支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及灾后重建,恢复农业生产资金共计拨付214万元,用于补助全县11个镇区共计55个受灾主体;为支持做好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拨付101万元,用于4个镇区共计6.8万亩的小麦赤霉病防治,其中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45.66万元,小麦赤霉病飞防作业服务费55.34万元;为支持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等工作已拨付资金71万元,其中病虫害监测预报费1.25万元,植保贡献率0.9元,绿色防控示范物资购置费用9.6万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购置费用59.25万元。
四、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截至10月底,我县2024年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737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资金4073万元;免费教科书资金531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450万元;校舍维修资金1200万元;综合奖补资金370万元;特岗计划资金751万元。我们已进行分配下达6325万元,分配进度85.76%。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我县共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792.25万元,执行进度为37.77%。其中公用经费拨付2382.17万元,用于补助全县11个镇区共计73所中小学;免费教科书累计拨付207.81万元,用于支持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用于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资金累计拨付202.27万元。
我县无营养餐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转移支付监控
截至10月底,我县转移支付监控模块生成预警500笔,其中:中央下发预警单13笔,地方生成系统预警单487笔,合计金额7378.58万元,全部认定为正常,主要是:一、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科目不为“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的预警;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用途预警;三、收款人账号是财政专户信息库中的账号预警。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股室经办人员错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乡镇学校使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指标,支付摘要填写的误触发预警。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