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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总结】南漳县财政局2026年5月预算执行监控月报

日期:2026-06-11 09:29          字体:[         ]   关闭窗口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月报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20265月预算执行监控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移支付监控工作基本情况

(一)重点监督项目下达情况

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加强各业务室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认真做好专项资金分配支付等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截至5月底,财政部安排的中央重点监督项目资金111691万元,县级已分配80123.79万元,未分配31567.21万元,分配进度71.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010万元,已分配5942万元,未分配68万元,分配进度98.9%;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90752万元,已分配60562.79万元,未分配30189.21万元,分配进度66.7%;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242万元,已分配12932万元,未分配1310万元,分配进度90.8%;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687万元,已分配687万元,未分配0万元,分配进度100%。

重点监督项目支出情况

截至5月底,我县中央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2245.45万元、支付进度为11%;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421.6万元支付进度为23.6%;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0823.85万元,支付进度为11.9%;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

二、转移支付监控预警情况

截至5月底,我县转移支付监控模块生成预警52笔,其中:中央下发预警单1笔,涉及金额6.13万元;地方生成系统预警单51笔,金额涉及1520.58万元。

认定情况:认定正常42笔,涉及金额1426.61万元,认定违规10笔,涉及金额100.1万元,已整改10笔。明细为:

1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1条,认定正常21条;

2.就业补助资金11条,认定正常9条,认定违规2条,已整改2条;

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条,认定正常2

4.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条,认定正常1条;

5.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资金5条,认定违规5条,已整改5条;

6.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条,认定正常2条,认定违规2条,已整改2条;

7.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条,认定正常4

8.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条,认定正常1条;

9.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条,认定违规1条,已整改1

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助资金1条,认定正常1条。

11.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条,认定正常1条。

预警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股室经办人员错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乡镇学校使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指标,支付摘要填写的误触发预警。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