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日期:2026-07-09 10:42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月报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6年6月预算执行监控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移支付监控工作基本情况
(一)重点监督项目下达情况
我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加强各业务股室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及支付等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截至6月底,财政部安排的中央重点监督项目资金118346万元,县级已分配99215.31万元,未分配19130.69万元,分配进度83.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829万元,已分配9821.51万元,未分配7.49万元,分配进度99.9%;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91068万元,已分配74139.4万元,未分配16928.6万元,分配进度81.4%;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642万元,已分配14567.4万元,未分配2074.6万元,分配进度87.5%;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807万元,已分配687万元,未分配120万元,分配进度85.1%。
(二)重点监督项目支出情况
截至6月底,我县中央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4939.04万元、支付进度为21.1%;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446.25万元支付进度为14.7%;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3484.54万元,支付进度为25.8%;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25万元,支付进度为0.1%;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
二、转移支付监控预警情况
截至6月底,我县转移支付监控模块生成预警71笔,其中:中央下发预警单1笔,涉及金额6.13万元;地方生成系统预警单70笔,金额涉及4048.53万元。
认定情况:认定正常60笔,涉及金额3949.56万元,认定违规11笔,涉及金额105.1万元,已整改11笔。明细为:
1.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1条,认定正常21条;
2.就业补助资金11条,认定正常9条,认定违规2条,已整改2条;
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条,认定正常2条;
4.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条,认定正常2条;
5.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资金5条,认定违规5条,已整改5条;
6.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条,认定正常5条,认定违规2条,已整改2条;
7.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条,认定正常4条;
8.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条,认定正常1条;
9.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条,认定违规1条,已整改1条;
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助资金2条,认定正常2条;
11.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条,认定正常1条;
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2条,认定正常12条;
13.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条,认定正常1条;
1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条,认定违规1条,已整改1条。
预警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股室经办人员错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乡镇学校使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指标,支付摘要填写的误触发预警。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