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日期:2024-05-06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月报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4月预算执行监控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
(一)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加强各业务股室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及支付等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截至4月底,我县共收到中央重点项目专项资金7502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8977.23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9500.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546.52万元,我们已进行分配下达70027.07万元,分配进度93.3%。
截至4月底,我县中央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0331.2万元、支付进度为27.1%;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833.23万元、支付进度为9.3%;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7868.29万元、支付进度为30%;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629.68万元、支付进度为24.9%。
(二)典型案例。
我县共预警361条:市县财政部门直达资金超过30日未分配下达7条;疑似违规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支出等方面的支出188条;疑似通过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拨作支163条;疑似违规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3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我县疑似违规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188条,涉及金额271.80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将公用经费等支出拨入个人账户。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多,分布范围广,大部分属农村学校,为了方便,学校急需支付的水、电费、零星购物等费用由报账员先垫付,报账后直接转入报账员个人账户;二是大部分农村集镇商户没有对公账户,都是以商户个人姓名注册账号,学校采购商品后只能拨入个人账户;三是农村学校日常零星维修或劳务都在在当地请民工实施,拨账时也只能打入个人账户;四是学校教职工外出培训、学习等报销的出差费用支付个人账户。
我们要求单位逐笔核实,分类说明后上传附件,及时整改并在今后的执行中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三)有关意见及建议。
下一步,我们坚持把专项整治行动与财政服务新发展格局,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与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财经制度,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二、“三公”经费执行监控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4月,全县下达“三公”经费指标121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30212)0.98万元、公务接待费(30217)686.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478.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091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1013)50.4万元。
截至2024年4月30日,南漳县“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35.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30212)0万元、公务接待费(30217)307.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292.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091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1013)34.58万元。
(二)典型案例。
自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增加支出监控、三公经费统计表功能以来,我县以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事前、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反馈的功效,定期利用三公经费超支统计表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截至2024年4月30日,我县未出现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未出现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三)有关意见及建议。
下一步,我们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从严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长期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与支出进度挂钩,切实从源头上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和差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接待批次和接待规模,从严开展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活动。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审核,严格执行相关支出标准,严禁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