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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4-01-02 10:00          字体:[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011158671/2024-16667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南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1-02
标题: 关于分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 南财农发〔2024〕8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南财农发〔2024〕8号


南漳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农发〔2023〕7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39万元予以分配下达。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2024年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639万元,其中包含: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1549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37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155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750万元。

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及时落实到具体单位(项目),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湖北省南漳县2024年度(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表


     附件:     湖北省南漳县2024年度(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