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日期:2024-05-23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2217 | 分类: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3 | ||
| 标题: |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
| 文号: | 南财农发〔2024〕94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南财农发〔2024〕94号
南漳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农发〔2024〕22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元予以分配下达。上述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其中:资金绩效奖励500万元,接受国家考核评估200万元。
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及时落实到具体单位(项目),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湖北省南漳县2024年度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