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11 10: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4675 | 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11 | ||
标题: | 关于分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链扶持资金)的通知 | ||||
文号: | 南财农发〔2024〕203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农发[2024]67号《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链扶持资金)的通知》要求,现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链扶持资金)150万元予以分配下达,用于农业产业链重点工作。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05生产发展”。
其中,优质稻米产业链资金100万元,蔬菜(食用菌、莲)产业链资金50万元。
请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0号)和《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及时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水镜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号:鄂ICP备10210313号-14 鄂公网安备:42062402000009
政府网站识别码:4206240011
本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受版权保护,未经南漳县融媒体中心许可,不得传播或转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本中心将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