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日期:2024-07-30 11: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4676 | 分类: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30 | ||
| 标题: | 关于分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粮食烘干能力提升)的通知 | ||||
| 文号: | 南财农发〔2024〕127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农发〔2024〕40号《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粮食烘干能力提升)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粮食烘干能力提升补助资金60万元予以分配下达。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和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