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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6-03-02 15:46          字体:[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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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漳县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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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准指导下,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总目标,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财政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5年,我局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引领、法治宣传为支撑、法治教育为基础,多点发力、协同推进,财政法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链条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布局,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构建“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培育机制,聚焦业务股室骨干力量开展法律素养专项提升培训,推动财政业务与法律实务有机衔接。健全法治工作责任制与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股室及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充分调动行政执法股室工作积极性,形成法治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责任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围绕法治财政建设核心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分步推进实施,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全面加强局机关各股室及基层财政所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将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完善配套工作流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质量和水平 。持续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机制,健全财政监督履职制度与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及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执法行为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深化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建设,形成“责任明晰、层层落实、闭环管理”的普法工作体系。

(三)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深入开展以行政法为基础、财政业务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法治教育培训体系。2025年组织全县财政青年干部开展系统性财政业务与政策法规专题培训,通过举办法律讲座、“依法行政”主题座谈会、法律法规咨询答疑等形式,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以全省学法普法工作为契机,健全常态化学法守法机制,印发《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读本》,实现全局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引导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悟透上下功夫,将法治约束内化为行为准则。依托湖北省学法普法及考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线上学习,全年参学人员均完成40学时以上规定学习任务,学法用法考核通过率达100%。

(四)坚持依法管理,健全财政治理机制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完善“五项”例会制度(党组例会、支部学习法治培训、业务例会、办公例会、党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

2主动接受多元监督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机制,不定期邀请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其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年议案、提案、建议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严格执行财政收支预(决)算、国有资产收支情况向人大会议、政协会议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3深化信访维稳工作深刻认识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结合财政工作职责,聚焦惠农资金兑现、专项资金拨付、财政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多渠道收集预警性、前瞻性信息,实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目标。针对普遍性、共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明确领导责任与工作任务,在强化政策宣传和稳控工作的同时,妥善处置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财政系统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五)完成执法资格清理,夯实执法主体基础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本系统及其他县直单位执法资格清理工作。严格执行“编办审核编制→财政审查财政供养身份→平台逐一审核”的工作流程,在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成本系统及相关县直单位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备案,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资格合规,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筑牢基础。

(六)开展宪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多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宪法法律意识,推动宪法精神与依法理财实践深度融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地位作用、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与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创新宣传载体,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宣传周”知识网上竞答,制作普法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公园宣传展台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协同支持下取得显著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工作需要,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复杂问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流程细节不够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运用需持续强化;三是法治建设经验总结提炼不足,在将实践成果转化为规范化、制度化成果方面存在差距;四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提升,宣传形式和内容与群众、企业需求的契合度需进一步优化。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精细化程度不足,部分配套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三是经验总结与制度转化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系统性梳理和提炼;四是普法宣传方式创新力度不足,对新媒体、新载体的运用不够充分,未能完全满足不同受众的法治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引领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点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根本遵循和重点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压实领导责任,发挥核心带动作用

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严格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决策,推动本局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法治建设职能科室和专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传递工作压力,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健全制度机制,推进依法执政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等事项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确保决策于法有据。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与备案审查工作,健全“起草-审查-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治财政队伍 。

(四)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积极推动《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财政职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优先保障“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依法管好用好政府“钱袋子”,为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定位,聚焦短板弱项、强化系统推进,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法治财政建设提质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支撑。

(一)聚焦思想引领,夯实法治财政建设基础

1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财经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推动财政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法治理念转化为依法理财的自觉行动。

2压实主体责任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深化普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构建“线上+线下”“集中宣传+日常普及”相结合的普法工作体系。线上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财政法治微课堂”,定期推送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线下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节点,组织开展“财政法规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专项活动,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的财政政策,提供精准普法服务,着力提升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能力提升,建强法治财政执法队伍

1健全培训体系紧扣经济形势变化、财政改革发展需求和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重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新规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操训练,全年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不少于3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2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证件管理和动态考核,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合规。优化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定财政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流程图,明确执法标准、程序和责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强化实践锻炼建立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案例研讨机制,定期组织执法骨干分享办案经验、分析典型案例,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鼓励干部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法治专题研修,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法治素养高的财政执法队伍。

(三)聚焦机制完善,筑牢法治财政保障防线

1强化全要素保障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全局,完善组织保障、队伍保障、经费保障机制,配齐配强法治工作专职人员,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普法宣传费用、法律顾问服务费等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签订、涉法涉诉案件处置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少于20次,确保财政工作合法合规。

2规范财政管理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预决算信息、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等公开范围,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加强会计监管,规范会计行为,提升会计人员从业技能;强化财政支出项目审核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防范廉政风险;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实现资产动态化、法治化管理。

3强化监督问责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财政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维护财经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