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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财政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90508号建议的答复(A)

日期:2025-10-27 15:54          字体:[         ]   关闭窗口

尊敬的邹尚府、尹厚涛等代表: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助力乡镇烟叶产业稳健前行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县财政自2019年以来积极履行县级支出责任,通过安排烟叶生产发展基金共下达烟叶发展奖补资金3300万元,有力促进了我县产烟镇支柱产业发展。其中安排薛坪镇501.13万元,分别是2018年82.35万元、2019年82.35万元、2020年82.35万元、2021年80万元、2022年80万元、2023年53.89万元、2024年40.19万元。同时,我们通过优化结构,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不断增强镇(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2023年以来,通过优化调减烟叶发展基金100万元,将各镇超收分成比例从30%提高到70%,总算账增加各镇自主财力:二是为积极应对异常天气对烟农生产影响,近两年安排气象部门抗旱、防君等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均在70万元以上,支持烟叶产业发展。

当前,我县制定的“烟叶生产发展基金”是为了支持山区乡镇传统财源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设立的一项专项奖补转移支付,分配方式与产值街接是为了发挥财政资金绩效,不能简单理解成对村集体返税政策,且此项资金县财政一直按惯例通过年底结算予以兑现,并未取消。对代表们所提议案中“村集体返税政策取消”属于对财税政策的误解,说明我们宣传工作没有做好,对此深表歉意!

另外,为进一步保障烟农利益,激发产业活力,我们与薛坪镇政府就切实履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挤出财力加大对产烟村集体扶持力度,提高村集体和烟农综合收益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

县财政谢谢您的意见,望您继续关心、关注、支持财政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