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29 17:04 来源:南漳县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漳县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南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nz.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漳县财政局(单位名称)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凤山路60号 电话:523454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省财政厅及县委、县政府规定,认真执行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财政职能职责发挥,围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加速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主要工作任务,规范做好本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省厅及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与要求,撤销原政府信息公开的旧有机构,成立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牵头总抓,各相关股室(二级单位)各负其责,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后“三定”职责变化情况,对照《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印发《南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从组织机构、人员、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财政政策文件、预算决算管理等方面,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对照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南漳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进一步提升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捷度。三是认真落实2020年南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扣全县工作要点抓好落实,印发《2020年南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二)切实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一是在县财政公众网公开单位职责、领导之窗、内设机构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公开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及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二是在“规划计划”栏目转发县“十三五”规划、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发布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县财政局年度总结要点等信息。三是在“数据发布”栏目公开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四是在“财政公开”栏目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五是在县政府公众网“人事信息”栏目发布县财政局公务员公开招考等信息。
(三)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财政厅、县政府有关规定,印发《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流程、办理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答复应诉、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答复模板等予以规范。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跟踪督办,确保在法定10个工作日内办结。规范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及时送达申请人。
(四)做好政府信息分类工作。文件起草阶段要求规范标注“信息公开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类型,对公文分类予以规范。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主动公开文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上网。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公开工作的通知》,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
(五)加强监督保障。严格对照工作考核要求,着力查漏补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延伸和扩大监督检查范围,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精准扶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决算公开等专项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巡视、审计发现财政资金问题督促整改。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填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调查问卷,并将反馈情况予以整改。压实公开责任,确保落实到位,无违规情况发生。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推动全县预决算公开。积极贯彻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完整,2020年起公开范围扩展到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部分。公开范围持续扩大,县直61家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全县11个镇(区)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已细化至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三公”经费等内容也按要求细化公开。二是创新完善公开形式。灵活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信息公开形式,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将“县本级政府预算”“县本级财政总决算”等数据信息纳入全县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及时更新公开,实时向需求部门提供数据查询服务。
(二)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落实。开展“南漳县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调研座谈,宣传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改革、顶格减征“六税两费”、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社保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开展税费负担专项检查,规范税费征管秩序,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编制涉企收费“四个清单”,实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和常态化公开机制。2020年,南漳县新增减免税费2.14亿元,减幅达到21.16%,政策红利不断显现,微观主体活力充分释放。
(三)强化“政务五公开”。一是初步建立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工作机制。制定重大决策事项标准4条,公开2020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3项。规范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修订草案)》等决策预公开,做好重大政策、预决算、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文件解读。做好决策执行落实、审计公开与督查公开等执行公开。二是在南漳政务服务网公开权责清单12项,公开全部6项“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线办事事项的办事指南等信息。三是做好“许可结果”“建议提案”“处罚结果”等结果公开。公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4件,其中:财政局牵头办理7件,配合其他部门办理7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1件。
(四)规范文件制发、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专项工作。一是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权责清单公开基本情况。“财政、财务、会计监督检查”行政检查类2项。同2019年相比,减少“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结)算的评审确认”行政确认类5项。三是行政确认实施情况。2020年县级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2家。四是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20年,暂无行政处罚事项发生。五是“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情况。公示“对财政票据的监督检查”等5个抽查事项。将“对会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资产评估的监督检查”4项合并检查。六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情况。2020年,在确保让群众办事“少出门、不出门”,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自我革新,将全部10个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调整为“零跑动”。通过各种客户端,提供“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4项便民服务查询。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20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6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12 | 8.39亿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 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南漳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