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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15:27    来源:南漳县财政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为全面反映南漳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现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对财政职责范围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县财政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以网站为平台,及时将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直达资金、惠民惠农资金、政府债券等相关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了98条信息。

(二)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2023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严格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了妥善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了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明确了各单位(股室)主动公开职责范围,夯实公开主体责任,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局注重网站规范化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丰富网站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局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和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为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我们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机关考核,对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和个人落实奖励机制。平时注重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南漳县财政局制发规章0篇,行政规范性文件1篇;处理行政许可2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局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由于2023年之前南漳县规范性文件栏目未能和全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统一,今年填报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一年度相比变化值较大,经本年度重新清理,南漳县财政局现行的规范性文件为2件,以本年度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数量为准。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件,已按时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没有相关办理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主要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政策解读力度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为此我们在2023年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建立健全了公开监督机制,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同时,我们在政策解读上下了一番功夫,丰富了解读的方式,力争让广大群众对财政相关政策法规有更深刻的认识。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的诉求相比仍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亮点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循规蹈矩,创新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和基础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上级部门重要政策及政务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我们认真做好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全年共办理建议、提案3件,代表、委员办理满意度达到100%。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