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日期:2023-08-14 16:52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工单编号:230721094237019620 联系人:匿名 联系电话:保密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的户主是我父亲,我是嫁出去的女儿,我的户口及小孩子的户口都在我父亲为户主的户口本上,现在我在县城购买了商品房,需要将我与小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我购房的地址,方便小孩子读书,请问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需要什么样的资料,谢谢!
回复:针对热线人反映的问题,需提交材料:1、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房屋所有权证;3、房屋产权人的书面声明;4、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之间亲 属关系证明。不懂的问题可拨打户籍电话526886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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