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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将名字更改正确

日期:2025-03-28 11:50          字体:[         ]   关闭窗口

250303155206924207 联 系 人 方女士 联系电话 0139****5727

我孩子在江苏省出生,并在江苏省的医院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因为医院把我孩子的姓名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错误,我现在到派出所给我孩子办理上户口,并且要求民警把我孩子更改过来,但是民警不给我更改,并称需要按照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登记,我希望派出所把我孩子的名字更改正确,并办理落户。

针对热线人反映的问题,经了解:方女士于3月3日下午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办理非婚生育新生儿落户。方女士称其在医院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时,医院将其女儿姓名错登记为同音字,现场要求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儿落户时将姓名更正,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非婚生子女,由其监护人向其母亲或者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非婚生育声明等证件按照出生证明的姓名及出生日期登记户口。我窗口工作人员告知方女士只能按照出生证明内容登记户口,一周后可为其女儿申请变更姓名。且告知方女士,若想为女儿变更姓名需要提供的材料,3月4日下午,已按照出生证明信息为方女士女儿办理好落户手续。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10-526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