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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公安局

日期:2025-01-01 17:30          字体:[         ]   关闭窗口

机构名称:南漳县公安局

机构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建设大道特110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

电话:5231473、5231369

负责人:杨明全

机构职能 :

一、机构名称

南漳县公安局

二、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漳县城关镇建设大道特110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5231473,5231369;5268820(上班工作时间)

三、机构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重要工作安排,拟订地方公安规范性文件,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开展、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处置工作。

4.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5.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6.负责户政和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十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安全警卫工作。

8.负责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保安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网上公共秩序,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2.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13.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实施执法监督。

15.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6.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7.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保障工作。

18.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杨明全(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委):协助局长抓全面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访维稳工作、粮食安全工作;分管国保大队、指挥中心、政工室、机关纪委、纪委内部审计科、警务督察大队、出入境、工会、团委、妇委会;联系九集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秀全(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警务保障室、经侦大队、法制大队;联系武安镇派出所;完成局长、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家元(党委委员、副政委):分管治安大队、反恐(内保)大队、森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联系薛坪派出所、板桥派出所;完成局长、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柴云波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联系肖堰派出所,完成局长、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军(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交通警察大队工作;协助王秀全同志分管法制大队;联系李庙派出所;完成局长、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丁久云(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负责政工室、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工作;协助抓队伍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联系长坪派出所;完成局长、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晓焕(三级高级警长):协助杨浩同志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粮食安全工作;协助张家元同志分管治安大队、反恐(内保)大队;联系城关派出所;完成局长、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秦兴龙同志三级高级警长:协助杨浩同志分管指挥中心、出入境;联系巡检派出所、东巩派出所;完成局长、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国发同志三级高级警长:协助杨浩同志抓好分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