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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14:31    来源:南漳县公安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本年度报告由南漳县公安局编制可在南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nz.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漳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建设大道特110号;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710-52688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南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对照公安工作职能职责,规范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认真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行政透明度。

(二)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自然人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实行“先审查、后公开”。二是严格审核审查,加强内容时效性审查、保密审查。三是所有对外公开资料,均按照各所队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局主要领导签发的程序进行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主动对接县融媒体中心,加强平台建设,公开机构相关信息,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公开。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0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059

行政强制

519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8.39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本单位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创新公开形式不够。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利用公安服务窗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利用南漳公安微博等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经审查,对县人大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办理公开2条;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公开11条。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要求对县公安局机构名称、办公地点、联系电话、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进行了公开;公开了部门预算、决算和政府采购事项;公开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法律法规;公开了主动回应户籍、交管等群众关切问题7条。

南漳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