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日期:2023-06-05 09:30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行政执法单位资格公开表
单位全称 |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休豪 |
地址 | 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220号 | 联系电话 | 0710-5232210 |
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
执法依据 | 关于印发《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执法依据附件 | 关于印发《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执法范围 | 全县 | ||
职责权限 |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 (四)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五)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七)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六)负责审评认证活动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本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
执法类别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确认 行政裁决 行政强制 行政奖励 行政检查 其他 |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行政执法单位资格公开表
单位全称 | 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龚达国 |
地址 | 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金漳大道245号 | 联系电话 | 0710-5230176 |
主体类别 | 相对集中执法组织 | ||
执法依据 |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南机编[2019]41号) | ||
职责权限 | (一)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二)负责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和反垄断执法,负责查处权限违法直销、传销、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广告、无证无照和违反登记管理的违法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负责依法查处全县价格欺诈等各种违法行为以及网络市场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依法查处全县违反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业品生产许可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依法查处全县特种设备、法律授权的农资,建材等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依法查处全县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七)负责查处全县食品,保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营业质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八)负责查处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九)履行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综合执法职责。 | ||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