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日期:2025-01-07 14:55 来源: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案件名称 | 南漳县百草药店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市监处罚〔2025〕3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 人基 本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南漳县百草药店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6240635394763 | |
法定代表人 | 孙昶 | |
违法事实 | 南漳县百草药店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的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月3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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