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日期:2024-11-22 16:25 来源: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案件名称 | 南漳县兰涛化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市监处罚〔2024〕267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 人基 本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南漳县兰涛化妆品店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624MA4CHNTU08 | |
法定代表人 | 兰立英 | |
违法事实 | 南漳县兰涛化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非法财物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18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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