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日期:2025-10-28 16:05 来源: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送达公告
张永生:
本机关收到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你因相关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应当实施联合惩戒。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拟将你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或逾期不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机关向你公告送达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南市监列严告〔2025〕第3号
联系电话:0710-5232733
联系地址: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220号
2025年10月28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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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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