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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

日期:2023-01-25 10:20          字体:[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 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4. 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7.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8.负责宏观质量管理;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6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本县认证认可工作;17.负责本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法规股、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和合同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股(认证认可管理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财务审计股、人事股、机关党办。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城关市场监管所、武镇市场监管所、九集市场监管所等10个派出机构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预算单位包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个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4208.2万元。预算收支比2022年的4506.88万元减少298.68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预算收入42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4178.2万元,占99.3%;其他收入30.00万元,占0.7%;上年结转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42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8.27万元,占89.78%;项目支出429.93万元,占10.22%。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预算收支4208.2万元比2022年预算收支4506.88万元减少298.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结余资金财政统一收回。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的收入和支出41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8.27万元,占89.71%;项目支出429.93万元,占10.29%。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8.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1.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8.27万元,占89.71%,项目支出429.93万元,占10.29%。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4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49.09万元、公用经费499.1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三公”经费预算14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8万元、公务接待费6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23年一般公共运算“三公”经费比2022年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68.52万元,其中货物类103.72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64.8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局本级)运行经费预算205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675.74万元、公用经费383.05万元;事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运行经费预算64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26.72万元、公用经费116.13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局本级2023年初占有国有资产1725.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7万元、非流动资产1722.21万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初占有国有资产3.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万元、非流动资产1.85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依据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漳财政实际科学、全面的设置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完成各项监管工作和达到预期目标。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补助,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2.单位非税收入:市场监督管理罚没收入。

 3.基本支出:指市场监管系统为保障其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主要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而产生的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快检车运行、市场秩序执法、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考核奖励补贴、市场主体管理、餐饮服务监管、食盐质量监管、食品抽检样品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支出及结转的上年度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等。

第四部分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部门预算表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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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南漳县市场监管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