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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预算公开

日期:2025-01-17 17:00          字体:[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5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5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2.负责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和反垄断执法,负责查处全县违法直销、传销、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广告、无证无照和违反登记管理的违法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3.负责依法查处全县价格欺诈等各种违法行为以及网络市场经营的违法行为;4.负责依法查处全县违反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业品生产许可违法违规行为;5.负责依法查处全县特种设备、法律授权的农资、建材等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6.负责依法查处全县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7.负责查处全县食品(保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盐业质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8.负责查处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9.履行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综合执法职责。

二、机构设置

整合原南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稽查分局、南漳县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南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南漳县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执法职责,组建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为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办公室、案件管理股、综合执法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7个内设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预算单位包括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1个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以各单位功能分类表为准,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收支总预算903.88万元。预算收支比2024年的838.42万元增加65.4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预算收入90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903.88万元,占10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预算支出90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24万元,占96.17%;项目支出34.64万元,占3.83%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5年预算收支903.88万元比2024年预算收支838.42万元增加65.4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商务局执法大队合并,人员划转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的收入和支出90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24万元,占96.17%;项目支出34.64万元,占3.83%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3.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24万元,占96.17%,项目支出34.64万元,占3.8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1.81万元、公用经费117.4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25年一般公共运算“三公”经费比2024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务局执法大队合并至执法大队人员合并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本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9万元,其中货物类2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7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5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33.33万元、公用经费117.43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初占有国有资产11.34元,其中流动资产2万元、非流动资产9.34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依据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能职责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漳财政实际科学、全面的设置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完成各项监管执法工作和达到预期目标。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件


                      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2025117





     附件:     南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表.xls
     附件:     部门项目申报文本(餐饮服务监管专项经费).docx
     附件:     部门项目申报文本(食品抽检样品专项经费).docx
     附件:     部门项目申报文本(食盐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专项经费).docx
     附件:     部门项目申报文本(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专项经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