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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的通知

日期:2024-04-24 15:40          字体:[         ]   关闭窗口

关于贯彻执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的通知


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湖北省地方标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42/T2124-2023)已于20231130日发布,自202411日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双随机工作规范》),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双随机监管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组织培训学习。《双随机工作规范》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方式、抽查机制、抽查程序以及部门联合抽查的机制和程序,各项规定要求兼具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认真贯彻执行《双随机工作规范》,将有效提升全县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也有助于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各单位要把《双随机工作规范》纳入行政执法常态化培训内容,对内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执法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双随机工作规范》具体内容,了解、熟悉、掌握双随机检查的相关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对照标准规范操作。《双随机工作规范》为推荐性标准,是规范相关部门监管执法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新举措,将为各部门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基础指引。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国办发〔2023)27)和《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11)契机,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贯彻落实标准要求,严格规范检查流程,对照标准流程一步一步开展操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检查质量和监管效能。

三、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单位在执行《双随机操作规范》时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向县“双随机”办反馈,并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议。县“双随机”办联系人:邓虎,联系电话:5232733


附件:湖北省地方标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42/T 2124-2023)


南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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