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双随机、一公开日期:2024-05-08 17:4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 号)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助推南漳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背景
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是指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行业,组织各相关 部门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定期梳理职权清单,对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管事项进行整合,形成一个行业一个综合监管清单。在此基础上,每次开展检查时,由行业牵头 部门通知组织所有具有监管职责的配合部门一道参加入企检查,并依据各自职责开展“照单检查”,实行"综合检查一 次",做到"配合部门应纳尽纳、协同监管应联尽联、涉企检查应合尽合、对企干扰应减尽减",达到既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又减少检查频次、降低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的影响的目的和效果。“一业一查”是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具体措施和方式方法,是部门联合检查的升级版,是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深化,是在原来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组织所有配合部门参与实施的联合检查。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创优一流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凝聚监管合力,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着力破解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重复监管、多头监管、随意监管和监管盲区等难题,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三)工作目标
到 2024年下旬,“一业一查”模式得到全面推行,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最大限度地汇集
监管行业和监管部门。推动单部门随机抽查向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推动统一比例抽查向
差异化抽查转变,全面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最大限度地
实施精准高效监管,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对守信者“无事不扰”。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南漳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精心梳理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事项清单。 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梳理需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点事项,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
(二)认真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合规手册。 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逐项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责任分工。《合规手册》主要包含主体资质合规、经营环境合规、经营 行为合规、从业人员合规等方面的内容,规范应当怎么做合 法合规;不得或禁止做什么,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全面了解 开展生产经营所应遵守的秩序规则。
(三)科学组织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检查任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检查任务,任务牵头发起部门要按照“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所列部门,勾选所有的配合参与部门。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整改纠正。做到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综合查办工作成效,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四)规范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联合检查。 牵头发起部门与各配合参与部门要按照跨部门综合监管“一 业一查”监管事项清单所列内容开展检查。各部门在开展“一 业一查”跨综合监管执法检查中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 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及时录 入监管平台依法公示。对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及时归档;对 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好后续处置;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行 业性、区域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及时 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监管部门,由政府组织进行专 项治理。检查和相关处理中形成的文字、视听资料和电子执 法文件等资料,按照规定立卷、归档、保管。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4年,县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县营商办的要求,在地方储备粮、学校食品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等多个行业梳理编制“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完成时间:5 月 15 日前)。
(二)制定合规手册。认真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合规手册。(完成时 间:5 月 31 日前)
(三)科学组织。科学组织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检查任务。 (完成时间:5 月 31 日前)
(四)规范实施。规范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完成时间:8 月 31 日前)
四、任务分工
(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推进县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综合监管改革工作,负责协同各责任部门完成“一业一查”改革等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在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疑问。
(二)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精心梳理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事项清单,认真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合规手册。科学组织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检查任务。规范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联合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行业主 管部门和配合参与部门要将“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形成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增加工作合力。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解决各单位在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督办落实,力争落地见效。各单位要全面认领本行业“一业一查”事项,梳理本行业“一业一查”事项清单,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本地“一业一查”方案,此项文件应在 5 月中旬完成。6月份前要积极开展实施对一般检查事项的“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和对重点检查事项的“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收集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其它地方应在 8月31 日前完成本地的“一业一查”推广工作。
(三)加强宣传推广,强化结果运用。各单位在推进“一业一查”跨部门综 合监管过程中,要注重宣传推广和总结评估,加强对新做法、 新理念、新成效的宣传,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和亮点经验做法, 着力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组织开展对“一业一查”的培训,加深对“一业一查”认识。南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行业“一业一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南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