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日期:2026-01-16 16:00 来源: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范围 | |
机关信息 | 机关 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全社会 |
机关信息 | 负责人信息 | 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 全社会 |
机关信息 | 部门财政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部门职责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全社会 |
机关信息 | 部门财政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部门职责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全社会 |
机关信息 | 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全社会 | |
机关信息 | 事业单位招聘 | 岗位、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名单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 全社会 |
机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全社会 |
机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 全社会 |
机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五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全社会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全社会 | |
政策文件 | 政策 解读 | 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 全社会 |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许可事项 | 食品生产、药品零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许可事项名称、依据、条件、办理程序;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办事指南;监管规则和标准;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申请书示范文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 全社会 |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许可结果 | 公司名称、事项名称、许可内容、办理时间、行政相对人类别、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许可机关、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当前状态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全社会 |
行政处罚事项 | 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价格监督等行政处罚事项名称、依据、条件、程序;行政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全社会 | |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全社会 |
行政 强制 | 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价格监督等行政强制事项名称、依据、条件、办理程序、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强制决定;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全社会 | |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 检查 | 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价格监督等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执法流程图、办理结果、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三款: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全社会 |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 | 全社会 | |
抽查检查结果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 | 全社会 | ||
权责 清单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 全社会 | ||
| 中介服务事项 | 事项清单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建立中央和省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鼓励各地区依托现有政务服务系统提供由省级统筹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吸引更多中介机构入驻,坚决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 | 全社会 |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答复全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从2017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 全社会 |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工作动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同时,还应当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 全社会 |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总体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同时,还应当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 全社会 |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 全社会 | ||
行政执法 统计年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 全社会 | ||
回应关切 | 发布准确信息,有效回应关切、消除误解、澄清疑虑,辟谣信息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 全社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