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4-09-23 15:43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南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道路客运、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机动车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等,下同)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2.编制和实施全县道路客运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综合客运服务以及运力保障;负责行业信息化建设及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
3.发展定制全县客运、联程客运,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及农村客运发展;
4.承担全县道路客运、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服务投诉、纠纷调解、从业人员服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确认等事务,协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5.承担全县道路客运、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涉及行政审批的检测检验、勘验、核查、听证及评审等服务工作;
6.受县交通局委托负责客运行业安全政策宣传和安全生产检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行业安全体系建设;
7.承办全县道路客运站场建设项目申报,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客运站场的站级核定;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南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成立于1993年,原名南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根据南编复【1994】29号文件批复,明确为副局级事业单位,隶属交通局领导。2014年11月,按照南机编【2014】56号文件批复更名为南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其他事项维持不变。同年12月南机编【2014】106号文件县编委批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12月,按照南机编【2021】51号文件批复更名为南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照南机编办【2024】12号文件明确中心工作职责,并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客运安全、教育培训、维修检测、基建规划及财务审计七个股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注:本中心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注:本中心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10.47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2.15 万元,下降12 %,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2022年同社保局结算2014年至2018年期间养老保险企业转机保费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0.4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2.15 万元,下降12 %,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2022年同社保局结算2014年至2018年期间养老保险企业转机保费用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0.47 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10.47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2.15 万元,下降12 %,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2022年同社保局结算2014年至2018年期间养老保险企业转机保费用。其中:基本支出464.06万元,占本年支出33%;项目支出946.41万元,占本年支出67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10.47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2.15 万元,下降12 %。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2022年同社保局结算2014年至2018年期间养老保险企业转机保费用。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2.15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2022年同社保局结算2014年至2018年期间养老保险企业转机保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加(减少)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无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2.15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2022年同社保局结算2014年至2018年期间养老保险企业转机保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0.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9 万元,占3%。主要是用于:一是缴纳职工2023年度养老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15.27 万元,占1%。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医保金。
3.交通运输支出1330.23万元,占94 %。主要用于:一是职工工资发放;二是城市公交亏损补贴;三是客运站场及候车亭建设补助;四是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28.48 万元,占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8.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7.78 万元,支出决算为36.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度我中心在职转退休人员5人,追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4.76 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聘用人员卫生健康支出费用年初无预算。
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695.53万元,支出决算为133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无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0.83万元,支出决算为2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聘用人员住房保障支出费用年初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
公用经费20.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 万元,完成预算的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财政资金紧张,年底部分公用经费未能拨回,造成少量公务接待费未能支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中心不涉及因公出国(境)业务。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本年度我中心不涉及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年不涉及公务用车支出。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年不涉及公务用车支出。主要用于我中心本年不涉及公务用车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9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资金紧张,年底部分公用经费未能拨回,造成少量公务接待费未能支付。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本中心不涉及外宾接待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本中心不涉及外宾接待工作。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其他县市同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及候车亭建设协调人员,主要是开展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其他县市同行业务交流,与乡镇关于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及候车亭建设沟通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7 个,117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465.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9%。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的使用,改善了群众出行便利,基本能够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对增强农村客运及公共交通承载能力和城市运行效率的提高有着积极的社会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城市公交亏损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6.39万元,执行数为386.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改善了群众出行便利,基本能够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二是对增强公共交通承载能力和城市运行效率的提高有着积极的社会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执行数为69.425万元,完成预算51%。主要产出和效益:更好地支持了我县农村客运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巩固“村村通客车”的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管长远”,使在营农村客运动态监控安装使用率达到100%,农村客运车辆统一标识比率有所提高,农村客运服务质量满意度得到提升,确保了全县道路运输业稳定、有序发展。
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加快我县道路客运电子化,为乘客提供无接触式、无纸化客运服务,满足乘客快速化、便捷化出行需求。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2023年度南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