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5-01-17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第一部分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二、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某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国省道公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国省道公路养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省道公路养护和应急保畅工作。
(三)负责制定国省道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
(四)负责国省道涉路施工许可事项的现场勘验和技术审查以及路产损失赔(补)偿的追偿工作。
(五)负责国省道平安建设、灾害治理和应急抢险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
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隶属县交通运输局、襄阳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双重领导,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机关内设9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工程建设股、计划统计股、公路养护股、法规安全股、路产维护股、老干股。
中心定编人数为120人,2025年预算在职在编人数为40人,退休28人,遗属27人,长期临聘人员86人。
第二部分
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588.06万元。与2024年部门预算2607.28万元比较减少1019.2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资金纳入2024年预算项目,2025年暂未纳入。
2025年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预算收入158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1128.06万元,占比71.04%,其他收入460万元,占比28.96%。
2024年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预算支出158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36万元,占比50.97%,项目支出778.7万元,占比49.03%。
2025年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预算收支1588.06万元,与2024年部门预算2607.28万元比较减少1019.2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项目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项目资金提前下达,列入2024年预算收支,而2025年未纳入。
2025年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收支1128.06万,其中基本支出809.36万元,占比71.75%,项目支出318.7万元,占比28.25%。
2025年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8.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01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卫生健康支出32.2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交通运输支出895.77万元(基本支出577.07万元,占比64.42%,项目支出318.7万元,占比35.58%);住房保障支出52.02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025年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9.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8.895万元,占比75.23%;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15万元,占比14.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65万元,占比10.21%。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8.6万元(与2024年预算10.4万元对比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及公车费用均不同程度压缩),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与2024年预算5.3万元对比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频次减少,费用降低);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24年预算5.1万元对比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精神,压缩“三公”经费)。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要求,2025年我中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1.92万元,比上年度18.175万元减少6.255万元,降低了34.4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根据最新采购目录,物业管理、会计服务、法律服务等都不属于集采目录内,不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本年预算这些费用未纳入;二、本年项目资金未及时下达,暂时未纳入2025年预算,本年采购预算中仅含本级预算支出中采购项目。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76万元(与上年减少2.125万元),均为公用经费采购预算,为复印纸采购;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1.16万元(与上年减少4.13万元),未本级项目305省道绿化中劳务费采购。
2025年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82元,与2024年预算数121.21万元减少3.395万元,降低2.8%。主要原因:2025年在职人员减少,费用减少。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8.3万元、印刷费3.6万元、水费2.39万元、电费7.2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4.8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劳务费9.3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1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8万元。
我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中心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围绕项目支出展开和推进,基本实现年度绩效总体目标。预算编制阶段,围绕相关性、合理性、适当性、可行性四个方面,加强对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与预算编制、预算资金相匹配,确保目标突出重点,指标细化量化。预算执行阶段,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将预算监控情况作为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管理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各科室的作用,促进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无政府债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1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四部分南漳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1.公路中心机构性质调整原退休人员定补经费绩效目标表
2.305省道绿化及交通驿站维护绩效目标表
3.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项目2025年绩效目标表
4.国省道建设项目(单位资金2025)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