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5-01-17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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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内船舶(含渔业船舶)的检验、登记、污染防治和船员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编制,保障航道畅通和航道安全,并组织实施水上交通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
1、办公室(人事股)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后勤等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政务值守,督促和综合协调等,负责中心资产管理;组织协调新闻宣传;负责来访群众的登记、接待和政策解释;负责中心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发展、党员信息采集整理、组织党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2、财务审计股
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编制中心预决算;承担中心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3、综合业务股
负责全县水运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年度计划执行,以及项目库更新、储备及立项争资;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的办理和招投标;全县水运项目建设现场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应急演练、船舶防污染整治等;计划执行过程中有关变更的审查;做好项目交竣工验收的组织;项目建设统计、进度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4、船舶船员管理股
负责辖区船舶、船员证书换证;负责授权辖区范围内的船舶(含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审图、检验、发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资质审查、水路客货运输经营许可与监督管理;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做好“十年禁捕”与非营运船舶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漳县地方海事服务中心隶属南漳县交通运输局,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12人,设:党支部书记主任1人,副主任2人,股室长4人。
第二部分
南漳县地方海事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地方海事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及住房保障支出。地方海事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43.47万元。与2024年收支总预算146.38万元,相比减少2.91万元。
2025年预算收入143.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39万元,占比92.97%;财政转户管理资金收入10.08万元,占比7.03%。
2025年预算支出143.47万元,基本支出143.47万元,占比100%。
2025年预算收入143.47万元。比2024年预算收入146.38万元相比减少2.91万元,减少19.89%。主要原因:批复的预算工资减少。
2025年预算支出13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9万元,占比100%。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33.3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3万元,占比14.64%;卫生健康6.26万元,占比4.69%;交通运输支出97.31万元,占比72.95%;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占比7.72%;。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95万元,占比89.92%;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万元,占比8.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万元,占比1.39%。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交通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24年交通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4年预算0.8万元对比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未将公车运行费纳入财政预算,后调拨车辆,导致预算增加。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202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8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7.14%,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中心中心政府采购预算随着财政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财政检查监督项目增多,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更细,原先未编入采购预算的支出,现在均纳入预算。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4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6万元,其中货物类为办公费,服务类为车辆运行维护费。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无国有资产占用。
无预算绩效。
无政府债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对收入和支出各科目进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1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部门预算表在南漳县部门预算系统中报表系统计算导出后,做为附件上传。绩效目标表附表为部门项目申报文本,单位选择主要项目进行公开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