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5-01-17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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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单位概况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和《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实施。
2、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战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考核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质量目标。
4、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委会对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
5、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6、负责农村公路普查、路况技术标准评定、桥梁管理;负责农村公路调查、统计、科技、信息上报工作。
7、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立项、报批、权限内勘察设计;负责农村公路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市场。
8、负责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的推广工作及公路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公路现代化养护、现代化管理技术的开发、改善技术装备、提高管理水平。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最早成立于1992年6月,原名为“南漳县乡镇公路管理所”;2016年4月经批准更名为“南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层次为正股级; 2022年3月经批准更名为“南漳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本中心现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计划科、工程科、养护科、安全科、人事科、综合科、档案室。本中心核定编制35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1名,退休人员8名。
第二部分
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84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5.31万元、其他收入32.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5.31万元,与2024年预算800.86万元比较增加14.45万元,增加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25年新调入3名在职在编人员,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且25年公用经费财政要求以单位编制数乘以9600元/人标准进行预算,公用经费预算增加。2025年其他收支总预算32.7万元,与2024年预算23.5万元比较增加9.2万元,增加39.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本单位2025年预算收入84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5.31万元,占比96.14%;其他收入32.7万元,占比3.86%。
本单位2025年预算支出84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01万元,占比43.4%,项目支出480,占比56.6%。
本单位2025年收支总预算848.01万元,与2024年预算800.86万元比较,增加了47.15万元,比2024年增加5.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5年公用经费财政要求以单位编制数乘以9600元/人标准进行预算,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且25年在职在编人数相较于24年增加3名,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本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815.31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96.14%,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763.08万元增加52.23万元,增加6.84%。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1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1万元,占比36.93%,运转支出34.22万元,占比4.2%,项目支出480万元,占比58.87%。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5.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支出58.36万元,占比7.16%;卫生健康支出14.93万元,占比1.83%;住房保障支出24.45万元,占比3%;交通运输支出717.57万元,占比88.01%。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01.1万元,占比89.8%(工资福利支出28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79万元);公用经费34.22万元,占比10.2%。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5万元,与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对比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时本单位还未购置公务车辆,2024年2月我单位购入公车后追加1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现为保障公车正常运行,我单位增加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6.5万元,与2024年预算6.5万元持平。
202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6万元,比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3.5万元对比增加22.5万元,增加95.7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预计45万元采购两台养护作业用车及1万元采购办公用品,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46万元,主要是购买新车及复印纸等支出。
本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34.2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用33.6万元,占比98.19%;离退休人员公用0.4万元,占比1.17%;女同志卫生费0.22万元,占比0.64%。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本年按照省交通厅和财政厅的要求,2025年对全县11个镇(区)、304个行政村的县、乡、村道进行日常养护,管养里程为4466.195公里,其中县道381.053公里,乡道1779.94公里,村道2305.202公里,并采购一辆洒水车及一辆双排座养护车,以保障日常养护作业需要,完成地方配套日常养护支出480万元。确保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实处,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力争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路面平整、路缘清晰、标线醒目、标志完整、排水通畅、绿化美化“六标准”。本单位对上述预算项目制定了完善的绩效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确保绩效考核得到有效落实。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2025年预算表(见附件1)、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申报文本(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