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日期:2025-01-17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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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物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贯彻执行综合交通物流体系建设、道路货物运输、 邮政业发展、交通物流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 准;
(二)编制和实施全县交通物流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实施促进现代化综合交通物流体系、交通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综合交通物流体系建设的协调、服务等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服务 及其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县道路货物 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四)受市邮政管理局委托,依法监管全县邮政市场、 快递市场等,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五)负责全县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交通物流行业信用 体系建设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六)负责对上申报交通物流项目提出符合性审查意 见;负责交通物流项目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七)负责多式联运、运输结构调整、物流降本增效等
工 作 ;
南漳县交通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县邮政业发展中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承 担综合性文稿、文件起草、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 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办理人大建议、 政协提案;负责综合考评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群团、离退 休干部及乡村振兴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规划建设股。负责交通物流行业需求分析,参与 编制和实施物流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多式联运推广等工作;参与拟定和实施交通物流项目建设的政 策、制度、标准和措施;负责交通物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 计工作。
(四)货运安全股(应急办)。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协调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指令性运输 任务等工作;承办货运安全应急信息统计汇总分析、安全生 产标准化和重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动态监测、电子运单监测等数据的核 查、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服务质量 信誉等级评定、行政许可实质性核查工作。
(五)邮政业管理股。依法监管全县邮政市场、快递市 场等,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依法监管行业安全生产,指 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妥善处置业内突发事件;组 织实施对邮政行业服务价格政策和邮政基本业务资费执行 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邮政服务价格政策的行为提出 处理建议;负责督促邮政企业加强服务经营管理,妥善解决 服务质量问题;承担“12345”政府热线和“12328”交通热 线及社会公众交通物流投诉、维权、信访事项。
(六)财务审计股。负责财务预决算编制、收支管理、 会计核算、内部审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行业统计、绩 效测评、会计档案管理、纳税申报、年度汇算清缴、工会会 费管理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漳县交通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县邮政业发展中心)隶属南漳县交通运输局,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领导职数设1正3副,职工共计22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物流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2024年部门预算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减少。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5年物流中心预算收入37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84万元,占比9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3.52万元,占比6%。
即本单位2025年预算支出37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6万元,占比100%。
对比上年预算收支减少19.07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批复中的绩效工资减少。
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48.84万元;支出348.84万元。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占比10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348.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4万元,占比13%;医疗健康支出15.63万元,占比4%;交通运输支出263.51万元(人员经费235.86万元,公用经费27.65万元),占比76%;住房保障支出25.56万元,占比7%,全部均为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348.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32万元,占比86%;商品和服务支出27.65万元,占比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87万元,占比6%。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共1.7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预算支出相比,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报废车辆1台,2025年无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无预算绩效。
无政府债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1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四部分
南漳县交通物流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