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日期:2024-01-16 10:33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段先生: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南漳县九集镇交通执法二中队执法人员乱作为,没调查情况直接告知法律条例就要罚款,希望相关部门调查”相关问题,经调查,回复如下:
您购买的蓝牌箱式冷藏保鲜货车冷藏车从事货物经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该车属于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车辆类别,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方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您的经营行为属于违法。请您依法补办道路运输证并到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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