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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日期:2025-03-14 09:00          字体:[         ]   关闭窗口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明确要求。为提高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工单办理质量,我单位进一步明确了热线办理工作相关要求,对工单办理的责任人员、办理的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确保每个工单对应具体办理人员,在提高办理时限的基础上,提高办理质量和服务能力。2024年,我局处理客运车辆、维修、驾校培训、物流、公路、超限超载、网约车等投诉举报工单890件,咨询类工单8件,我局都及时、妥善地予以调查、解决,充分发挥行业协调作用,积极化解矛盾。所有热线工单均对当事人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

2.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在争先创优中增强服务消费者的意识和能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坚持研究和解决法治交通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党内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集中学法4次以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培训达到60学时以上,每周五集中学法,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执法人员跟进学的方式集中学习研讨。并邀请市执法支队和县人民法院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能力素质。

3.加大信用交通建设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积极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各级管理部门管信用、护信用、用信用,持续开展信用交通建设宣传、信用管理培训、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种主题活动,把信用宣传与行业文明创建相结合,强化全行业文明诚信导向。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由于交通行业涉及范围广泛,消费主体数量较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力度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导致仍有部分消费者对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了解不足;二是由于人员、车辆流动较大,证据难以固定,消费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打击治理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处理,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捷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