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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日期:2025-04-03 10:00          字体:[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011158671/2025-129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漳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5-04-03
标题: 南漳县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南交发〔2025〕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市交通运输局《襄阳市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县纪委办公室《全整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攻坚行动任务清单》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聚焦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等“四类主体”及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通过集中攻坚行动,全面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破除行业潜规则和利益链,健全招标投标全链条监管机制,推动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显著增强,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市场环境更加公平透明,为全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

1.2023-2024年开展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回头看”,重点是202311日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2.202311日后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港口码头、航道工程等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二)整治时间

20253月至2025年底。

(三)整治内容

围绕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四类主体”及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

1.招标人。主要包括:是否按照《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履行招标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发包、以招小送大等形式规避招标问题;是否存在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有关规定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问题;是否存在先进场履约后履行招标程序的先建后招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是否存在在招标文件中违规设置倾向性条款问题;是否存在违规选用评标办法问题;是否存在未按照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问题;是否存在不依法签订合同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投标信息问题;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情形。

2.投标人。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串通投标问题;是否存在信用不良记录按规定应当限制或禁止参与投标但未予以限制或禁止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问题;是否存在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问题;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问题;是否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问题;是否存在不按中标承诺进场履约问题;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问题;是否存在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问题;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情形。

3.评标专家。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未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问题;是否存在应当回避未回避问题;是否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问题;是否存在畸高畸低等不公正评分问题;是否存在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发表不当言论影响公正独立评标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问题;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情形。

4.招标代理机构。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规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问题;是否存在未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违规代理问题;是否存在通过不正当手段承揽招标代理业务问题;是否存在不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范本编制招标文件问题;是否存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设置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是否存在不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组织招标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标投标信息问题;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情形。

5.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问题;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插手干预招标投标记录、报告制度问题;是否存在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影响招标文件编制或者影响评标、中标结果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的影响力为亲属、特定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方面谋取利益问题;是否存在其它违纪违法违规情形。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排查“回头看”

4月底前,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地方海事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单位对照2023-2024年开展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形成的整改清单,全面梳理汇总招标投标有关问题,实地开展查改“回头看”工作。

4月底前,各项目建设单位对202311日后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照整治内容,逐个项目、逐个合同进行“清仓式”起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招投标资料,主包合同、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业绩情况等分包资料,项目审计报告、巡视巡查反馈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材料,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南漳县交通工程招投标举报方式:电话0710-5231011邮箱nzjtj@163.com)。通过招投标信息数据比对、资金流向穿透式检查、参建人员履约考勤等方式摸清问题底数,形成项目清单、问题排查台账。

(二)深入推进整改

6月底前,建设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完成问题整改。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未整改到位的倒查原因、强化举措,限时推动整改销号。

8月底前,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地方海事服务中心对存量和新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项核查,重点核查“零问题”项目、被投诉举报项目、巡视巡查和审计发现存在招标投标问题项目。

县交通运输局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重点项目的自查、整改、核查等情况进行抽查,对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建立情况对账审核、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质量。对自查核查不规范、整改走过场、工作敷衍了事的责令纠正,必要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档立账、挂牌督办、深挖彻查。对查实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职责分工综合采取追责问责、行政处罚、市场清出等政策措施和信用降级、“黑名单”“双公示”、失信联合惩等信用手段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适时对有分量、有影响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四)推动智慧监管

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县纪委统一部署,配合县行政审批局规范使用好、高效利用好招标投标智慧监管监督平台,建成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全市场主体、全链条环节、全过程管理“一张网”。运用统一的智慧监管监督平台,通过闭环、数字化监管,逐步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从“事后抽查、静态监管”,向“全流程、实时、动态”方式转变,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防范廉政风险,推动招标投标监管更加“阳光化”。

(五)健全长效机制

6月底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地方海事服务中心结合攻坚行动发现的问题,对照有关规定开展法规制度立、改、废。对制定的有关招投标制度文件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要求不一致的条款进行全面清理。县交通运输局在省厅、市局指导下围绕若干个“小切口”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剖析本次攻坚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查补政策措施中存在的漏洞,对现行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对相关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新增、修订、废止类情形形成长效机制建设结果,及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南漳县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县交通运输局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局协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协助召集人工作,局人事股负责同志和局工程管理股负责同志承担日常工作,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地方海事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各负其责。局协作机制下设工作专班,负责指导督办和组织协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地方海事服务中心组建相应机构,确定专职联络员报局工作专班(联系人:张倩,联系电话:17771007183)。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推动本次攻坚行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对攻坚行动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实、工作进度缓慢、工作作风不端正,以及对存在的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查处不严、问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保密纪律,多做少说,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案件信息。县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地方海事服务中心应结合攻坚行动情况,自4月开始,每月2日、16日报送简要情况,包括工作简报和附件附表;年底报送工作总结。

(三)加强统筹联动

县交通运输局与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加强工作联动,争取大力支持,同频共振、同题共答;与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强化横向联动,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局属各单位形成上下联动,落细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各方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推动攻坚行动工作走深走实。

(四)力求常治长效

以问题为导向,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查找问题的本质原因,在攻坚行动工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招投标行业监管职责,完善分级属地、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及时补齐招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短板和漏洞,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攻坚行动成果。


附件:1.职能部门工作情况统计表

2.职能部门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3.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台账

4.项目清单

5.工作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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