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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教育局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教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教育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工作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管理教育系统副科级以下干部;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各类教育结构的调整以及改革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提出全县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校园规划。
(五)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前教育、 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六)会同有关单位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定,编报县级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七)承担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国家和省贫困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工作、全县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指导全县普通高中学校资助贫困生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参与拟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评审和教师招聘(调配)的审核工作。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和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统筹管理全县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学校远程教育工作。
(十二)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中小学的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负责编制教育费附加使用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
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件;负责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以局名义发文文稿的审核以及局机关文书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工作、教育宣传及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和文书档案工作;指导学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问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局机关重要接待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教育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基础教育股(体卫艺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参与编制全县普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参与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和申报,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信息化、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各类专题教育和科普工作,管理中小学各种竞赛活动;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审验;负责初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审验;负责编制全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及相关活动、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指导全县民办基础教育工作;负责幼儿园等级的评估认定;负责普通教育中外友好学校建立的审核。
(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统筹管理县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参与编制全县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管理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审验;编制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目录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协调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协调指导全县职工岗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四)教师管理股(语言文字股)。统筹全县各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师德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负责全县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培训和管理,组织实施名师工程和名校长工程;规划、指导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学校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教师队伍专业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专业设置、教材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讲师团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中外教师的交流与外籍教师的聘请、审核、申报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规、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负责做好学校及社会的用字、用语规范化工作;组织培训普通话师资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协调组织普通话等级培训和测试;指导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全县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
(五)政工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协助有关单位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副科级以下干部;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各类学校的工资福利;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教师的招聘(调配)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表彰、专家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初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宗教、外事、“双拥”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申报办理教育系统到龄教师退休手续。
(六)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股(内审股)。指导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指导、督办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资金落实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教育经费投入政策,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负责学校收费管理;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监督与统计;负责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参与编制县级财政教育经费的预决算,编制下达学校、单位年度教育事业费项目预算、县级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及其他教育税费的分配计划;负责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及日常管理;负责国家、省、市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本级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会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教育经费收支管理,负责拟订学校及单位基本建设经费分配方案和基本建设日常管理;负责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的筹措与管理。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年度实施计划;综合协调全县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统一负责全县中等教育阶段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相应学历教育机构及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撤销、更名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全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协调中小学校校园规划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基本建设和投资规划工作;负责学校、单位的基建项目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七)教育督导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制订教育督导制度和政策措施;负责制订年度督导计划和方案;负责对各地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政策、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及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负责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指导省、市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负责县级示范学校的评估工作;负责县级兼职督学的聘请和管理,组织培训督导人员,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
(八)信访稳定股。负责受理和处理群众各类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责任单位或者下级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全县教育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梳理。
(九)学校安全管理股。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指导督办、协调处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管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治安综合治理、校内安全保卫和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指导学生的法制纪律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工作等系列普法教育;协调、指导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学校校舍、实验器材、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的监控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
(十)行政监察股。负责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单位抓好系统内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一)离退休干部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处理教育系统关工委的日常事务。
三、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教育局主要预算局机关本级预算。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8人,在职实有人数为14人。
第二部分
教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教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漳县教育局机关2026年收支总预算292.46万元,与2025年预算327.24万元比较减少34.78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教育局2026年预算收入29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66万元,占比96.3%;其他收入10.8万元,占比3.7%。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单位2026年预算支出29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46万元,占比100%。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教育局2026年预算收入292.46万元,比2025年收入预算327.24万元减少34.78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减少)。
教育局2026年预算支出292.46万元,比2025年支出预算327.24万元减少34.7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教育局财政拨款的收入281.66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85.84万元减少4.18万元。变化情况:人员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66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为281.66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285.84万元减少4.18万元。变化情况:人员经费减少。其中:教育支出182.98万元,占比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1万元,占比25%,医疗卫生支出10.71万元,占比3.8%,住房保障支出17.66万元,占比6.2%。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8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66万元,占比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81.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7.61万元,占比87.9%,公用经费支出34.05万元,占比12.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教育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教育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为4.8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2025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比2025年减少1万元。实现了“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教育局以收控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招待标准、次数、人数,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教育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5万元,比上年6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等物品采购。严格按照《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办理政府采购业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教育局机关现有行政在职人员14人,编制18人,保留一辆公务用车。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安排,预算收入29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81.66万元、 其他收入10.8万元。预算支出29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46万元。在经费的使用中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和纪律执行,厉行节约,在保证人员工资的基础上,压缩日常公务费用,树立过紧日子观念,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支出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关于统一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开支报销审批模板管理的通知,对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接待坚决取消,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好,保证机关正常运行。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并设立资产卡片和明细账,定期开展实物盘点清查,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并将清查盘点结果与会计总账核对,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对资产流失要追究责任,进行赔偿。各单位的资产要实行专人管理,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教育局机关、财政局及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全县教育单位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在经费预算上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未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以提升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目标,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教育系统所有支出健立项目库,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管理上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县教育局机关制订的学校财务、基建和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管理,做到项目管理“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项目建设全部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经费实行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持项目预决算政府投资审计和行政审批制度,坚持对已立项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实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发挥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教育局2026年无政府债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拨款。(指单位预算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提收入。(指学费、住宿费,幼儿保育教育费、)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如:捐赠收入、租金收入、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支出包括: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教育: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反映教育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反应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休费等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反应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反应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主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第四部分
南漳县教育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