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教育日期:2025-04-11 15:26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各镇(区)中心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通知》(鄂教督室函〔2025〕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控辍保学机制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府一条线、教育一条线”的双线多级联控联保责任制,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镇(区)中心学校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也要承担控辍保学的重要职责。各地各校要抢抓春秋两季开学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及时掌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准确跟踪适龄儿童少年在县域外就读情况。要健全定期复查机制,对长期请假、休学、厌学、逃学等学生情况实行“一生一策”,不漏一人定期复查,对疑似辍学学生及时劝返复学。要建立教师定期家访制度,健全家校齐抓共育的管理机制,形成控辍保学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辍学学生日常报告制度,对学生无故不到校上学的,各地各校要在及时劝返的同时书面“双线”报告。各镇(区)要对照责任区督学反馈情况和镇区自查情况,对控辍保学不力的学校,采取“一校一案”策略,实行销号管理。
二、摸清底数建好台账,加强分类劝返指导
各地各校要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要求,会同公安、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要充分利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及时核查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台账数据,加强劝返复学,做好劝返记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各镇(区)中心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此基础上建立“三本台账”,即适龄儿童台账(含重点人群)、疑似辍学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台账,并根据核查结果动态更新台账,做到人账相符。
各地各校要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控学段,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心理困境学生、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学生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通过“四查三比对”(四查: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三比对:户籍与学籍比对、学籍与在校生比对、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铁脚板摸排”等方式,准确掌握学生就学情况,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根据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全面梳理已复学和仍辍学学生情况,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家校沟通,提高家校共育合力,综合运用感情、经济、行政、法律等方式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加大对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关爱帮扶力度,联合民政、公安、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及时化解特殊群体学生入学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经评估鉴定不能随班就读的,通过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户籍所在地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籍管理功能
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充分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避免出现因学返贫、因贫辍学等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劝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杜绝学生因贫辍学。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学籍异动手续管理,完善学生学籍档案,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底子清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空挂学籍”“人籍不符”等现象逐一核实,确保学籍信息与学生实际一致;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四、科学谋划学校布局,全面提升控辍水平
各中心学校要结合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有序扩大学位供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联体建设,完善教联体师资共用共管机制,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努力缩小城乡办学水平差距,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要统筹划定招生片区,严格落实镇域内招生范围,科学引领,正面宣传,“控大保小”,不“掐尖招生”,不跨区域招生,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保障控辍保学效果。
五、加强领导强化督导,加大宣传稳步推进
为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基础教育股、督导办、政工人事股、财务管理和发展规划股、学生资助中心、共青团、妇委会等职能股室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基教股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控辍保学工作,检查各校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研判、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导办牵头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查,将控辍保学作为责任区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学校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各地各校在6月15日和12月20日前将半年及全年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及总结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县教育局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及时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控辍保学职责不清、底数不明、劝返不力等问题要及时追责问责。
各地各校要成立相应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典型个人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南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南漳县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