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教育

南漳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平台招生公告

日期:2025-07-03 10:06          字体:[         ]   关闭窗口

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制定了《南漳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公告,现予以发布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截至2025831日,年满6周岁,且符合南漳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符合南漳县城区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应届六年级毕业生

、片区划分

2025年南漳县城区共划分6个招生片区,对应5所义务教育学校

1实验中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西至江华机械厂——北接建设大道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南至龙华大道——西至龙华大道与水镜路交界处。此片区对应县实验中学

2.徐庶学校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东——丁兰大道以西——北接建设大道。此片区对应徐庶学校。

3城关镇金庙中学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东——丁兰大道以西——南接发展大道;城关镇榆树岭村、马家嘴村等非主城区部分。此片区对应金庙中学。

4实验小学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南至龙华大道——西至龙华大道与水镜路交界处;城关镇南背村非主城区部分;便河村水镜路以南主城区部分。此片区对应实验小学。

5南漳县卞和小学水镜路以北——玉凤北路以东——徐庶路以西——北接建设大道。此片区对应卞和小学教联体。

6凤山学校片区:水镜路以北——玉凤北路以西——北接建设大道;城关镇榆树岭村、马家嘴村等建设大道以北非主城区部分。此片区对应卞和小学教联体和县实验小学。

、入学条件

1城区小学入学条件:城区小学招收在义务教育平台上报名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截至2025831日年满六周岁)。除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对象(或监护人)房产在城区招生学校片区的。

2)申请对象具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

3)申请对象的祖辈、父辈、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属于南漳县且无迁入记录,同时父辈在南漳无房产的,申请对象可以使用祖辈房产划片入学。

4申请对象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经商一年以上

5申请对象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学校片区内单位务工,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务工单位为其缴纳一年以上社保。

2.城区初中入学条件:城区初中招收在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报名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除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毕业学校划片对应升入城区初中。徐庶学校和金庙中学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对应升入本校初中部;南漳县实验小学、卞和小学教联体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划片对应升入县实验中学。凡按毕业学校划片对应升入初中学校的必须到对应学校报名,不再将学生户籍和房产作为入学条件进行调剂录取。

2)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必须在平台上报名并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一是申请对象户籍是在招生学校片区内;二是申请对象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招生学校片区内并实际居住。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律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平台幼升小信息填报时间:81800—871800;平台小升初信息填报时间:811400—871800

今秋拟到城区小学和初中就读的申请对象,必须在该时段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并根据平台提示如实上传基本资料。不在规定时间填报信息,或在大数据比对时发现错误、造假等信息,将会对孩子就学产生不良影响。 

申请对象可扫描下面二维码下载“i襄阳”APP(支持填报公、民办学校)或鄂汇办APP(只支持填报公办学校),完成注册并登录后,通过首页找到“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并按提示逐步完成资料上传。

i襄阳 (支持填报公、民办学校)

 

鄂汇办(只支持填报公办学校)

五、落实优待对象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和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属于高层次人才子女保障的,由组织部按照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法规定的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纳入支持保障范围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员工子女,按县人民政府明确的条件和程序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符合上述入学优待条件的,在81日至7日到南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411室)提交申请对象入学书面申请及相关印证材料,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需提供房产或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在平台报名并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各地各校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一人一案”办法,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通过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户籍地学校为其注册学籍并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申请转学的办理流程及要求

除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外,其他年级学生申请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需要提供符合城区学校片区内的房产和户籍等资料,以拟接收学校为责任主体,从严把关,按以下流程审核办理。

1向拟接收学校提供以下资料:书面转学申请、学生户口本、房产证明(含电子证照)、居住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转学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在93日至10日,向拟转入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转学资料;第二步,拟转入学校集中审核后,在915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报告及印证材料,提请县教育局核批;第三步,拟接收学校在930日内,将县教育局核批通过的申请转学学生学籍转接到位;第四步,转入学校根据学籍安排学生进班级上课。 

3优抚对象子女及特殊群体学生申请转入城区学校就读,需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转学申请及转学原因证明材料,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南漳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南漳县教育局

0710-5245920

0710-5232242

南漳县实验中学


0710-5230073

13197149999

13986312900

13042836609

南漳县徐庶学校

(小学部)

19807107017

13871653227

南漳县徐庶学校

(初中部)

19807107006

15997301331

南漳县金庙初级中学

15872335086

15570632566

13117216091

13487160996

南漳县实验小学


18972292272

15971068609

13797653528

南漳县卞和小学教联体


13972214543

15871058707

18327537906

15971124566

城关镇中心学校

13995736696

武安镇中心学校

13986340052

九集镇中心学校

13886231758

东巩镇中心学校

13871672956

长坪镇中心学校

13871620691

薛坪镇中心学校

15571050328

李庙镇中心学校

13986371665

板桥镇中心学校

13042836876

肖堰镇中心学校

13986381586

巡检镇中心学校

13871640833

清河管理区中心学校

18727186729

南漳县特殊教育学校

13995720848

为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严厉整治违规招生行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规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710524592007105245925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