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日期:2021-08-11 16:0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受理员编号 | 办结时限 | |||
工单编号 | 紧急程度 | |||
来电类别 | 信息来源 | |||
是否回复 | 是否保密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事发地 | ||||
回复备注 | ||||
问题分类 | ||||
问题描述 | 我是7组的村民是低保户,我和妻子患有肺部肿瘤疾病,家里条件困难,我的孩子在南漳一中上高二,我咨询是否有学费减免的政策。 | |||
转办意见 | ||||
办理单位 领导批示 | ||||
办理结果 | 经查询了解,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实施意见》(鄂财明电﹝2016﹞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每生每学期可免学杂费900元。具体情况咨询人可直接致电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询问了解(电话:5235503)或带齐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申请办理。后经电话回访,校方已按政策为其小孩减免相应学杂费,咨询人表示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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