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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3(本级)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政府统筹规划全县检验检测资源,为建设科学合理、分工明晰、资源共享的公共检验检测体系提供基础调查、技术支撑和研究分析。
(二)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的农产品(含粮油、饲料)食品、生活饮用水以及其他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检测等职责。
(三)承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量值传递、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服务等职责。
(四)承担国家、省、市(县有机产品)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为技术产业,有机产业和新兴产业提供技术与成果转化。独立或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合作,承担国家、省、市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和实施工作。
(五)开展计量检定、质量检验、标准宣传贯彻、认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与培训。
(六)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增强专业技术能力,逐步拓展业务范围。
(七)受理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可以委托的产(商)品检验检测及其他技术服务事项。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4个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负责中心文电处理、会务、考勤、文秘、保密、档案、信息宣传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文明创建、档案达标等工作;负责中心网站、办公OA系统管理及维护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心财务规划、计划,执行财务管理(审计)制度、编报单位预(决)算、发放工资,管理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和国有资产;负责对预算、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及日常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财务、票据、收费项目的报批等工作。
(三)政工人事股。负责中心机关及二级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干部教育培训、职工绩效考核、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干部职工、人口和计划生育、职工工会和妇委会等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普法教育、统战宣传、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负责中心党务、共青团等工作。
(四)业务管理股。负责指导二级单位开展工作;组织合同评审、样品管理、检验业务受理、报告登记发放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完成检验检测任务报表和质量分析报告、检验业务的分包及其他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专业技术管理、设备仪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作;负责收集、交流、更新并管理有关外来技术文件;负责中心检验检测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组织国家、省、市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相关科研任务;负责智慧检验检测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和质量目标考核工作;负责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工作;负责内外审、管理评审及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以及处理客户投诉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0.1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9.94万元,下降41.98 %,主要原因是2022年二级单位支出与本级支出未全部分开。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0.1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9.94万元,下降41.9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二级单位支出与本级支出未全部分开。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1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90.1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9.94万元,下降41.9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二级单位支出与本级支出未全部分开。
其中:基本支出225.88万元,占本年支出77.85%;项目支出64.26万元,占本年支出22.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0.1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9.94万元,下降41.9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二级单位支出与本级支出未全部分开。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1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9.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二级单位支出与本级支出未全部分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9.94万元,下降41.9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二级单位支出与本级支出未全部分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47万元,占74.61%。主要是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8.01万元,占13.1%。主要是用于人员社保。
3.卫生健康支出(类)14.4万元,占4.96%。主要是用于人员医疗保障。
4. 住房保障支出(类)21.26万元,占7.33%。主要是用于工作人员住房保障。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4.38万元,支出决算为29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21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因检验检测工作时限,经费未全部拨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4.63万元,支出决算为3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8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3.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7.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3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8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0.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2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43.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8%;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支出。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8%,比年初预算减少4.07万元。主要用于两台业务用车的运行维护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8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各项考核的考核组、兄弟单位等,主要是开展资质认定、学习交流、洽谈业务工作等。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3个,2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本级)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9.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6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5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检验检测抽样、计量检定用车;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6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2.15%。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良好,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产出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有力保障了部门各项职能的履行,项目可持续性强,各项目自评结果良好。
本部门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 看,本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部门整体支出产出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一是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全面,项目经费拨付及时、到位,二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支出审批程序,项目支出合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2023年度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本级)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抽样检测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4万元,执行数为3.31万元,完成预算65.67%。主要产出和效益:负责为政府统筹规划全县检验检测资源,为建设科学合理、分工明晰、资源共享的公共检验检测体系提供基础调查、技术支撑和研究分析。完成全年工业产品监督抽检69批次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023年度抽样检测专项经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2。
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抽样检测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对农业生产合作社、养殖场的蔬菜类、畜禽类产品实行随机抽样、现场封样,通过对样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检测,切实保障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全年共完成农产品快检任务616批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023年度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抽样检测费自评表》详见附件3。
食品流通领域、生产环节抽样检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7万元,执行数为0.46万元,完成预算0.81%。主要产出和效益:对全县12个镇区的商超、市场、小作坊、生产企业等的糕点、调味品、豆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淀粉制品等多种类食品进行抽检,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618批次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当年财政资金困难,财政未将剩余指标拨付至单位,无法达到百分百执行率。项目绩效目标中预算编制上的预见性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要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根据项目在不同建设阶段的任务和工作重点,对下一期的资金预算进行必要的动态调整和持续优化,以减少预算执行偏差,同时深入统筹规划项目实施。
《2023年度食品流通领域、生产环节抽样检验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4。
计量检定检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18.36万元,完成预算87.43%。主要产出和效益:共为291家市场主体、县域企业及个体经商(经营)户检定计量器具8758台。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上展现积极较大作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023年度计量检定检测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5。
公检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2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79.37%。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全年水质检测12批次,为全县生活用水安全提供了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023年度公检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经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6。
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1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4.65%。主要产出和效益:对全县12个镇区的菜籽、玉米、小麦、稻谷等粮食及粮食加工品进行检验,完成年度粮食安全监测800批次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当年财政资金困难,财政未将剩余指标拨付至单位,无法达到百分百执行率。项目绩效目标中预算编制上的预见性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要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根据项目在不同建设阶段的任务和工作重点,对下一期的资金预算进行必要的动态调整和持续优化,以减少预算执行偏差,同时深入统筹规划项目实施。
《2023年度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经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7。
培训及原有设备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3.53万元,完成预算77.31%。主要产出和效益:对中心现有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并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着力提升检验检测精准度和检测人员的能力水平。完成不少于20人次的培训及10台(件)仪器设备的维护。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023年度培训及原有设备维护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8。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本级)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二、《2023年度抽样检测专项经费项目自评表》(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
三、《2023年度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抽样检测费自评表》(主要内容)详见附件3。
四、《2023年度食品流通领域、生产环节抽样检验项目自评表》(主要内容)详见附件4。
五、《2023年度计量检定检测项目自评表》(主要内容)详见附件5。
六、《2023年度公检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经费项目自评表》(主要内容)详见附件6。
七、《2023年度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经费项目自评表》(主要内容)详见附件7。
八、《2023年度培训及原有设备维护费项目自评表》(主要内容)详见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