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日期:2023-02-21 11:3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检验检测工作信息公开与服务性承诺
一、公正性声明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是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具有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的度、量、衡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量值传递活动,开展计量检定和商品量检验工作,全面完成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自觉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为技术监督工作依法管理提供技术保障。为了保护国家、客户、相关方及消费者的利益,本单位就检定、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作以下声明:
1.本单位对所检定、检验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受经济及其它利益的干扰,不受任何关系部门的影响。
2.本单位不监制、监销产品,未经政府批准不搞评优活动,未经客户同意不对新闻媒体公布检测结果。
3.本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对待每项检定、检测工作,以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数据,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本单位全体人员严格遵守检定、检测工作的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提供或泄漏被检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5.检定、检测人员不从事与所检产品有关的技术开发和咨询工作,不参与检定、检测产品有关的单位兼职,或拿取报酬。
6.本单位人员奉公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准接受被检单位任何形式的馈赠,不吃请。
7.本单位自收到检测检测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报告。
8.希望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反馈有关本所工作质量和公正性方面的信息。
二、公正性措施
为切实履行《公正性承诺》,保证中心数据的真实性、公正性以及判断的独立性、诚实性,全体员工必须全面落实以下措施,以此作为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
1.自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必须遵照执行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法规性文件《质量手册》的各项规定。
2.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程序,执行有关标准、规程、作业指导书,不得违规操作。
3.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以权谋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介入或干预具体检验检测工作。
4.不允许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及在受检企业兼职,并严格保守客户的技术资料以及其它的商业机密。
5.不允许伪造检测数据、检测报告证书,一经发现查实,中心将严肃处理,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不允许利用中心的检测设施,做与检验检测无关的各项工作。
7.不允许在业务受理中或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时接受客户的礼品礼金及相关有价证券。
8.未经许可,不允许泄露中心的检验检测结果,不透露客户相关信息,严守中心《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
9.若出现以上现象,请拨打0710-5251778进行投诉。
南漳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023年2月21日